本报讯(通讯员檀咏 记者汤润清)“终于拿到工资了!我一会儿就去给家人买点土特产,好好回家过个年。”1月15日,来自江苏的民工张建峰从乐亭某建筑企业领完2.6万元工资,兴冲冲返回住所为回程做准备。当天,在乐亭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监督协调之下,张建峰等28名民工现场领取了55万元工资,而其他9名先期回家的民工也通过银行卡陆续收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为防止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该县将建筑领域作为第一监察重点,提前介入摸清底数。在全面调查了解承建工程企业情况及施工企业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基础上,积极向劳资双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督促企业签订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承诺书。同时强调建筑企业必须先把民工工资发到本人,然后再结算施工队劳务承包款,使工程承包款与民工工资剥离,有效解决了民工工资拖欠难题。
畅通“绿色通道”,方便民工诉求。该县推行了“一条龙”举报投诉制度,常年开通电话畅通投诉渠道。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二次办结制度,使民工投诉案件做到快立、快查、快处、快结。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手段,对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企业发放《暂时冻结工程款行政函》制度,有效保障了民工工资发放。同时,该县还将网格化分片监控重心下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设立AB岗及工作联系卡等制度,为确保民工工资发放提供了有力保障。据了解,2013年以来,该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受理各类民工投诉案件148起,追讨并监督发放民工工资37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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