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王雪威 通讯员亢春宁)“县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后,药价降了。”近日,刚从涿鹿县医院出院的涿鹿镇牛家场村农民赵润根说。
去年,张家口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明显成效,13个县的13家试点医院实行了药品“零差率”销售,使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售价较改革前下降了20%左右,不仅改变了试点医院“以药养医”的状况,也使群众得到了真正实惠。
药品“零差率”销售是指医疗机构药品按进价销售,不再加价。医院收入减少的部分通过增加政府投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医院自行消化三方面来弥补,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支付范围,这样就使就医群众真正享受到了低价买药的实惠,没有增加其他的负担。
按照规定,对于各县试点医院补偿的比例,各县根据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测算确定:康保、万全、怀安、阳原、蔚县、怀来、赤城、崇礼、宣化、尚义10个试点县采取6:3:1的比例予以补偿,即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补偿60%,财政补偿30%,医院自行消化10%;涿鹿、沽源按5:4:1的比例执行;张北按4:5:1的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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