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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速电动汽车暴露三大安全隐患 河北省拟立法加强管理

2013-12-31 18:20:45 来源:河北新闻网综合

河北省政府法制处:正考虑为低速电动汽车立法

    石家庄车管所工作人员说,国家工信部为了鼓励市民购买电动汽车,专门制定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并公布在工信部的网站上。车管部门就是根据这两个目录,来决定电动汽车能否上牌。目前,这类车辆多数未上牌。

    为解决低速电动汽车不能上牌的问题,山东寿光、河北邢台,早在去年就启动了低速电动汽车挂牌程序。

    寿光交警大队警务热线一位工作人员说,2012年7月31日,寿光市开始实施《电动汽车管理暂行办法》,对电动汽车实行机动车管理,发生交通事故,参照机动车的管理规定依法处理。

    按照这个规定,电动汽车不能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只限于在1级以下(含1级)公路和城市道路行驶,走机动车道。电动汽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驾驶人应当取得C3及以上驾驶证。

    2012年2月,邢台市工信局、发改委、质监局、交警支队和保险行业协会,也联合出台了《邢台市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规定低速电动汽车上牌后,可在邢台市二级及以下公路和城市、公园、景区、社区、厂区、乡村等道路上行驶。

    河北省政府法制处表示,河北省正在研究制订低速电动汽车管理法规,通过立法,对这种车辆进行管理。(燕赵晚报)

【责任编辑: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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