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保障房资格者终身禁入
虽然申请保障房的门槛降低了,但对企图钻政策空子的人也将有严格的处罚。石家庄市政府副秘书长宋国宏表示,对已经查实或通过重新审核发现不符合保障条件、达不到保障资格的承租户,立即取消其保障资格,严格落实《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试行)》,将当事人的行为记入河北省数字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处三万元罚款,终身不再受理其城镇住房保障申请。
石家庄市还将完善廉租房退出机制,按职责定期巡查,落实入户回访制度,进行全方位的动态管理。每半年利用信息平台对保障家庭的收入、房产、财产等信息进行比对,对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及时取消资格,确保公共资源真正用于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身上。(石家庄日报)
此次出台的《细则》也规定了针对八种造假行为的处罚,未购买或未取得保障房全部产权的保障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区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取消其保障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入住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将承租的住房转借、转租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住房居住的;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利用租住的住房从事违法活动的;已购买或拥有其他住房的;其他违反住房保障政策的行为。
区住房保障部门作出取消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退租通知书》告知当事人,说明理由,由市、区两级住房保障部门按相关规定收回住房。(河北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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