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了缓解大气污染,减少雾霾出现频率,今年6月,石家庄市交管局提出了控制市区机动车保有量的初步建议方案。虽然该方案尚处于论证阶段,是否付诸实施还需要充分论证和广泛听证,但其中关于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建议仍然引起了各方关注。10月22日、23日,邢台对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测试,23日,邯郸对部分车辆单双号限行,唐山出台预案,一旦预测持续三天严重污染,单双号限行。
河北省拟规定重污染天气实行车辆单双号限行
9月30日,河北省公布《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提出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划分为III级、II级、I级三个等级,其中I级为最高级别。I级预警时,拟采取的响应措施包括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停止举办户外大型活动,通知各企事业单位采取弹性工作制,督导社会车辆单、双号城市建成区内限行等。
《征求意见稿》提出,各地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统一指挥,省级重污染天气应对由省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指挥,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省政府成立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长担任。在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情况,省政府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省长担任。
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分级,结合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征求意见稿》将预警划分为III级、II级、I级三个等级,预警颜色分别为黄色、橙色和红色。经预测,全省两个以上设区市将发生连续三天200<AQI≤300,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发布III级预警。经预测,全省两个以上设区市将发生连续三天300<AQI<500,空气质量为严重污染,发布II级预警。经预测,全省两个以上设区市将发生一天以上AQI≥500,空气质量为极重污染,发布I级预警。当全省预测将出现两个以上设区市,在未来24小时、48小时、72小时将出现I级、II级、III级预警的重污染天气,启动省级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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