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精神病患者有多少救赎 我们就有多么安全
据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官方微博消息,29日早9时45分,深圳罗湖公安一分局接110报称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辖区一路段有一男子挥刀连续砍伤多名路人,造成3死5伤。经警方初步调查,嫌疑人何某有精神病史,行凶时精神病发作。
最近一段时间,精神病患者伤人致死致伤事件接二连三。
曾有媒体报道,“我国每年由精神病人引发的刑事案件,达到万起以上”。针对这些案件,警方所能做的往往只能是依法“捉放曹”。当这些具有危险倾向的精神病患者重返社会,且不能得到有效治疗时,意味危险性并未消除。
对于精神病患者,笔者曾有较长时间的“亲密接触”。那时,本村一位男子因感情问题患上了精神病,每天天没亮就起来跑操。患病期间曾数度纵火,也多次对他人财产造成损失,至于语言威胁更是不计其数。由于担心伤害他人,其家人只得将其长锁家中,直至离开人世。记得当时地方政府所能给的最大关照便是,对其住院费用进行补贴,但这种补贴远不足以支付治疗费用。记得那段时期,本村人无论老少,终日惶惶。
就此事笔者有两点感触:一是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往往时间较长,中间还极易出现反复。住院治疗后还需要创造一定环境以利康复;二是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康复往往需要较大投入,包括物质上和行为上,这往往是其亲属难以承担得了的。精神病患者家庭为了给其治病,家徒四壁者不在少数。有论者强调预防精神病患者伤人事件,应强化监护者责任,这看似没错,但也必须充分考虑到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客观现状。
虽然《精神卫生法》明确了社区的康复责任,但是农村社区形态近似于无。城市虽相对较为完善,但在精神病患者康复方面仍旧处于起步阶段。事实上,存在的困难远不只社区,据统计,现阶段我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约有1600万人,而供精神病患者治疗的床位仅22.8万张。另一方面,我国精神卫生从业人员严重短缺。注册精神科医师只有2.05万人,护士3万人,70%的重性患者没有得到规范治疗。
精神病患者不同于其他疾病,社会对这一特殊群体理应给予更多关怀。精神病患者频频伤人的本质是有病难医,因此,我们有必要从两个方面深刻反思,即公共投入和公共关怀。简而言之,精神病患者引发的恶性事件频现,恰恰折射出二者投入的不足,治“病”要先治这些“欠账”。
对精神病患者有多少救赎,我们就有多么安全。 (现代金报 禾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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