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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治理闯红灯:非机动车罚款10元 行人罚款5元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瑞柱、卢山)为有效整治“中国式过马路”现象,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反弹多发的苗头,市交警支队自6月1日起至8月31日,将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和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中,将以城市区、县城区主要路口和秩序较乱、事故多发的路段为重点,集中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不服从民警指挥,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逆行,行人不走人行横道、人行道、翻越隔离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以整治酒驾、醉驾为重点,行动由城市区向县城区延伸、城市区向城郊接合部延伸、县城区向乡镇和乡村公路延伸,载客汽车向载货汽车、摩托车延伸。同时,对城市区、县城区道路上,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进行整治。

    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市交警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实施处罚: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罚款10元;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30元;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罚款10元;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30元;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5元;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30元;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罚款5元;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罚款5元;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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