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一男子提供虚假证言替肇事者“顶包”被处罚

2022-01-07 18:04:02 来源:河北新闻网

扫码阅读手机版

      自严打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晋州市公安局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打击力度。1月4日,晋州市公安局晋州镇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提供虚假证言嫌疑人师某某(男,34岁,晋州市人)。

近日,晋州镇派出所民警接到有效线索: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一名男子涉嫌提供虚假证言意图顶替交通事故肇事司机。接到线索后,民警迅速将涉嫌提供虚假证言的师某某传唤至派出所展开调查。经询问,师某某对其提供虚假证言,帮助他人逃避交通肇事责任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办案民警考虑到该案件涉及交通事故赔偿及善后一事,故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对师某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00元整。

警方提醒:公民在知道他人涉嫌违法犯罪,应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证言。提供虚假证言等一切企图使违法犯罪嫌疑人逃避打击的做法都只会害人害己,断不可取。

(燕都融媒体记者康瑞珍 通讯员赵若彤)


责任编辑:陈俪

相关新闻:

电子报

凡注有“河北新闻网”电头或标明“来源:河北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复制、链接、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