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

2022-01-05 18:20:39 来源:河北产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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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1〕52号,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充分发挥信用体系建设对普惠金融的支持作用,建立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长效机制,助力普惠金融发展再上新台阶。

中小微企业作为中国经济的“蓄水池”,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对促进经济增长和稳定就业具有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普惠金融,目的就是要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特别是要让农民、小微企业、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

近年来金融机构积极顺应时代发展,利用大数据风控技术,在普惠金融领域探索推进客户准入、授信审批、贷后管理等信贷流程的数字化、线上化、自动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微企业信贷业务风控效果与风控成本难以平衡的问题,大幅提升了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有效促进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但在实际操作中,信息采集、数据共享、数据质量等方面仍面临一系列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一是信用信息采集难。信用信息是大数据风控的基础,对于解决银企业信息不对称难题至关重要。但中小微企业的信息较为零散,散落在不同的主管部门或信息系统,金融机构逐个对接沟通成本高,实施难度大。

二是信用信息应用难。中小微企业信息标准化程度较低,各数据源的存储、管理、输出标准不一,在数据质量、更新频率、共享方式、授权机制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导致金融机构的数据引入、数据清洗工作量大。同时,反映中小微企业真实经营状况的数据维度不够、可用性不强,应用难度较大。

三是信用信息合规风险高。金融机构的自有数据往往难以满足风控的需要,尤其是拓展新客户时,对外部数据的依赖程度较高。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断直连”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的出台,合规性风险是金融机构在获取外部数据过程中面临的最大风险。如何确保从外部机构所获数据的合法性,数据是否经过“充分授权”,是否存在过度收集行为,这些都直接影响了信用信息作用的发挥。

《方案》的印发,可以有效推动解决金融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业务中的痛点难点,从体制机制层面绘制了我国信用信息共享的路线图,在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确定了信用信息的共享范围、共享方式,提出优化信息服务,完善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从而支持创新优化融资模式,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中小微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之一,是我国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中小微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是发展经济、扩大就业的有力引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支持力度,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支持。当前形势下,进一步提升信用信息共享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中小微企业具有很强的吸纳就业能力,已经成为吸纳社会就业主体。2018年末,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员23300.4万人,比2013年末增长5.5%。占全部企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79.4%,比2013年末提高了0.1个百分点。拥有资产总计达到402.6万亿元,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的77.1%;全年营业收入达到188.2万亿元,占全部企业全年营业收入的68.2%。在目前的后疫情时代,目前遭受疫情影响最大的也是中小微企业,例如餐饮娱乐业,旅游酒店等服务行业。如何在新的一年2022年帮助社会普通就业人员,减少因为疫情对中国实体经济的影响,降低失业人口数量,这一切从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扶持开始,这未尝不是一个有效的突破口。(撰文:焦浩)

责任编辑:王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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