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整治 加速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2021-12-31 10:41:28 来源:河北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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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河北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自2021年12月至2022年10月,将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2022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省应急管理厅将以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整治为重要抓手,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扎实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切实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整治围绕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生产经营单位等3类主体,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将安全生产培训全面纳入部门执法检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范围。

安全培训机构专项整治

核查培训机构具备基本条件情况。按照《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规范》地方标准,一是核查管理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二是核查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考核机制是否健全;三是核查专(兼)职师资力量是否充足、是否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四是核查固定培训场地及实训设施是否满足要求。

现场执法检查。一是检查培训行为。是否存在未按照培训大纲培训;是否擅自压缩培训学时、讲解习题代替理论培训;是否存在实操实训流于形式等情况。二是检查培训档案。是否存在安全生产培训档案不健全、建档不规范、要素不齐全甚至档案造假等情况。三是检查培训收费。是否存在与考试机构和考试点勾结,举办“包过班”,参与考生作弊,倒卖安全生产资格(合格)证书,收取高价培训费用等情况。

安全考试机构和考试点专项整治

核查考试机构基本条件情况。对照《河北省特种作业考试点建设项目审查验收标准》,核查是否存在考试管理制度不健全,理论和实操考试场地、设备不达标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情况。

现场检查考试行为。一是培考分离情况。是否存在从事与所承担考试任务有关培训活动的情况。二是核查考试实施。是否存在未严格按照考试计划组织实施考试的情况;是否存在完全以问答代替实操考试的情况。三是核查考试纪律。是否存在未安排监考、考评人员进行理论考试监考和实操考评,考务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情况。四是查阅考试档案。是否存在未进行考试全过程录像,录像资料未建立档案,考试数据采集格式不规范、信息不准确,考试档案造假的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整治

生产经营单位培训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一是检查主要负责人是否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计划;二是检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考核合格;三是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存在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的情况;四是检查其他从业人员“三级教育”是否严格落实有关培训大纲及规定。重点检查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从事加工、制造业生产单位新入职其他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有关培训大纲及考核规定,进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企业采用“四新”人员、离岗6个月以上人员、转岗人员、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实习人员、被派遣劳动者等是否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考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管理情况。是否健全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完善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培训经费;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试情况。

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培训情况。一是重大风险岗位人员是否按规定培训,包括有限空间作业,沟、槽、罐等狭长区域作业,长时间单人作业等人群,以及吊装、动火、临时用电等特殊岗位作业人员;二是开展班组长培训情况,是否发挥班组长传帮带及示范员作用;三是检查承包、承租单位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四是发生亡人事故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是否重新培训,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田桂云)


责任编辑:胡劭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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