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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民政领域助力乡村振兴”新闻发布会

2021-12-14 19:05:00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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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高石晗 摄

12月14日下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河北民政领域助力乡村振兴”新闻发布会。河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晓妍向大家介绍今年以来,河北省民政系统助力乡村振兴整体情况;并与河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闫恒方、河北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处长田建中、河北省民政厅机关党委三级调研员李飞共同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袁金辉主持。实录如下: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袁金辉。记者高石晗 摄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袁金辉: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欢迎出席今天的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河北民政领域助力乡村振兴”。

今天,我们专门请来了河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晓妍女士,请她介绍今年以来,河北省民政系统助力乡村振兴整体情况;同时,我们还请来了河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闫恒方先生、河北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处长田建中先生、河北省民政厅机关党委三级调研员李飞先生,他们将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张厅长作介绍。

河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晓妍。 记者高石晗 摄

河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晓妍: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非常欢迎各位新、老朋友参加河北民政领域助力乡村振兴情况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情况,之后欢迎各位媒体朋友提出相关问题。

今年以来,省民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民政领域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一、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一是实行台账管理。依托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民政救助数据与脱贫人口数据实时比对,各级民政部门可实时查看脱贫人口中标注为丧失劳动能力、无劳动能力、弱劳动力或半劳动力三类人员兜底保障情况,可随时导出其中未纳入保障范围人员台账,开展精准监测。

二是开展“回头看”活动。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印发《河北省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三项任务,区分四个阶段,联合开展贯穿全年的“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压紧压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夯实筑牢基本生活保障底线。截至目前,223.4万脱贫人口中兜底保障78.5万,占比35.1%。

三是强化政策落实。指导各级落实“单人保”“刚性支出扣除”等社会救助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脱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截至目前,146.2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口中,纳入兜底保障范围70.6万人,占比48.3%。易返贫致贫人口10.5万人中,兜底保障4.5万人,占比42.9%。

二、持续强化防返贫防致贫常态化监测帮扶

一是开展防致贫动态监测预警。指导各地落实《关于建立非贫困低保对象防致贫工作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通过入户巡查、个人申请、信息筛查等方式,对低保对象进行防致贫动态监测。今年以来,依托民政防致贫信息系统发布预警51户,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相应救助措施。

二是对防贫对象进行集中排查。年内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开展了2次集中排查活动,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的逐户摸清具体原因。截至目前,4.49万脱贫不稳定户中,纳入兜底保障2.19万,占比48.8%;5.58万边缘易致贫户中,纳入兜底保障2.14万,占比38.4%。

三是加强因疫因灾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年初我省发生疫情后,省民政厅紧急安排部署,指导各级加强重点人群基本生活保障。疫情期间共走访联系136.6万人,因疫情纳入低保1017人、特困205人、临时救助2.1万人次,开展其他救助帮扶6.2万人次,有效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入汛以来,全省多地受灾,我省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政策衔接,对受灾群众开展救助。全省因灾纳入低保147人、特困供养29人;因灾给予临时救助647人次,支出资金58.5万余元。

三、积极探索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机制

一是加强主动发现。组织各地对年老、身患重病、重度残疾等人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共排查孤残困难群众394.8万人,其中残疾人52.8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171.8万人,18岁以下未成年人170.2万人。各地按照边摸排、边核实、边审核、边纳入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孤残困难群体及时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截至目前,全省纳入低保167.9万人,其中农村低保152.2万人;纳入特困供养25.6万人,其中农村特困供养25.2万人。

二是加强精准核查。上半年,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了全量核对,人社、医保、税务、银行等12部门共反馈19项205.7万条核对信息。下发《关于加强2021年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全量核对结果运用的通知》,要求各级正确认识、正确运用核对结果,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及时清理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10.7万户16.2万人。

三是筹建全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我们以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了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易返贫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等人员在内的全省低收入人口数据库,目前已录入246.7万各类人员基础信息,正在对信息系统进行完善升级,拓展应用及功能,建设覆盖全省、统筹城乡、分层分级、上下联动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

四、着力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一是打造多层次救助体系。先后印发《河北省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试行)》《河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河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进一步推动我省社会救助向多层次、梯度化发展。以低保、特困为核心,向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家庭延伸,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

二是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研究制定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保障能力相适应的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

三是扎实推进社会救助改革试点。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雄安新区开展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先行先试探索异地申办路径,以点带面推动改革实现新突破。印发《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下放乡镇试点工作指导方案》,指导基层开展低保审核确认权下放试点,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持续提升救助服务效能。

四是积极发挥社会救助基金作用。指导各级积极使用社会救助基金对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或扶贫政策后基本生活仍然困难的群众实施救助,进一步助力解决困难群众“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截至目前,各级社会救助基金共直接救助困难群众1916人,支出资金870.2万余元。

五、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一是稳妥组织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配合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意见》,要求全省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包括易地搬迁未取消行政村建制的村,都要组织换届选举。2021年5月底,全省49442个村委会、3881个社区居委会全部完成换届任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分别达到99.9%和100%。印发《关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的通知》,指导各地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自治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二是着力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社区管理机制。印发《河北省集体搬迁村庄社区管理办法(试行)》,对集体搬迁村庄社区组织建设、运行机制、便民服务、监督考核等提出明确要求,指导在城镇安置社区重点构建“六位一体”,在乡村安置村庄重点构建“五位一体”统筹协调机制。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社区干部专题培训,提升安置区社区干部队伍素质和管理服务能力。目前,全省330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新成立社区居委会39个;36个通过设立新的居民小组进行管理;255个由当地居民小组管理,实现了自治组织管理全覆盖。

三是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指导各地按照省民政厅等7部门《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回头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群众需求变化、弘扬社会正气、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情况,以及群众反应强烈、实践证明不适当或者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事项及时修订。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重点围绕公共秩序、环境卫生、邻里互助、勤俭节约等进行修订。强化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遵守和落实,引导居民群众树立规则意识,培育淳朴民风。

六、持续做好“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工作

一是关爱留守老人。指导各地落实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等9部门印发的《河北省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委托村委会成员、驻村干部、民政专员、专业社工、志愿者、亲朋邻里等群体加强巡访,实现一般对象每月巡访1次、重点关爱对象每周巡访不少于1次,有效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问题的发生。研发河北省养老服务管理系统,做好与全国金民工程数据对接,建立详细信息台账,实时录入,实时退出,实现全面分类动态管理。

二是关爱留守儿童。成立河北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市县两级全部成立相应协调机制。印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方案》,推进市、县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乡镇 (街道)、村 (社区)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 (点) 建设。全省设立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2392名,村(社区)儿童主任5.3万名,实现乡村全覆盖。落实定期探访制度,全省1.9万名农村留守儿童全部落实委托照护责任。

三是关爱留守妇女。联合省人社厅、省妇联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夯实关爱服务基础,建立了全省统一规范的农村留守妇女信息台账并实行数据动态化管理。

七、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

一是加强养老保障。将加快推进县级专业照护型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列入“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民生实事,截至目前,每个县至少建成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持续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行动,加大资金投入,以消防安全、护理型床位改造、房屋加固、环境整治等为重点支持敬老院改造提升,增强服务保障能力。

二是加强儿童关爱服务。联合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截至目前,全省纳入孤儿保障5375人、纳入事实无人扶养儿童保障9035人。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优化了资金分配、运转流程、档案管理等内容,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912例,支付资金312万元。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842例,资助资金842万元;积极寻找资金来源,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54例,资助资金27万元。

八、持续加强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福利保障

一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联合省残联印发《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切实解决残疾人异地申请两项补贴“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截至目前,全省共受理(办理)“跨省通办”申请32例。联合省财政厅、省残联制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9亿元,惠及54.6万名困难残疾人和73.3万名重度残疾人。

二是实施“福康工程”项目。为符合条件的原深度贫困地区残疾人免费发放轮椅、拐杖等康复辅具产品1000余件,惠及近千名困难残疾人,有效减轻了生活困难残障群体的康复负担。

三是探索开展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落实民政部等5部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选定12个县(市、区)开展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下拨中央福彩公益金360万元支持试点建设。

四是加强市级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积极推动市级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空白区域布点,将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项目纳入“十四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下拨中央福彩公益金386万元支持机构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到“十四五”末,市级精神卫生福利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

最后,对新闻界各位朋友多年来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再次表示感谢!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保持更好的沟通,为新时代我省民政事业发展献计献策、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袁金辉:

感谢张厅长的权威发布。下面开始提问,请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通报您所在的新闻机构。

回答记者提问环节:

一、河北日报:刚才了解了,今年我省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情况,请问围绕这一主题,明年我省民政部门还有哪些工作部署?

河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闫恒方。记者高石晗 摄

河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闫恒方:

下一步,全省民政部门将围绕重点人群兜底保障、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四个方面,持续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一是持续做好重点人群兜底保障工作。继续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脱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人群开展日常监测,用好用足兜底保障政策,发挥好社会救助基金作用,切实巩固住、拓展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成果。二是持续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在进一步完善全省低收入人口数据库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全省统一的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网络整合互通、数据资源共享,实现救助事项协同办理、救助绩效精准分析,救助对象精准认定。三是持续做好特殊群体关爱服务。落实“三留守”人员定期探访制度,做好困难儿童身份认定和摸底排查,加强对残疾人两项补贴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确保各项关爱措施落实到位。四是持续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扎实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完善我省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办法。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提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切实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二、长城新媒体集团:请问,今年我省民政部门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主要做了哪些民生实事?

河北省民政厅机关党委三级调研员李飞。记者高石晗 摄

河北省民政厅机关党委三级调研员李飞:

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是党史学习教育的基本着力点。今年,省民政厅把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重要载体,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部署实施10件民政领域民生实事。在具体实施中,每件民生实事都制定一个方案、成立一个小组、建立一个台账、明确一个标准,努力使每项民生工程、民生实事都有抓手、有效果,更好体现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惠民之政、利民之举,切实让人民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一是开展养老服务提质增能工程,今年以来,新增养老机构床位18566张,改造康复护理型床位19241张,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点)实现全覆盖,为老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二是开展助残助孤服务工程,强化孤残人员保障,全省残疾人纳入低保54.9万人,纳入特困供养8.2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纳入低保82.1万人,纳入特困供养21.9万人;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54.6万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73.3万人,实现应救尽救、应助尽助。三是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全省有1014家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减免收费减轻企业负担9453.391万元(其中省级4875.3万元),惠及74087家企业。四是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动员各级党员累计完成对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300余万服务对象的走访慰问。五是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动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融合发展,石家庄、唐山、邢台、保定、邯郸等市已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改革工作;探索推行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楼门长、物业服务企业、综合服务站“六位一体”社区治理模式和以党组织为核心,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的“一核四治”乡村治理体系。六是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征集遴选120个红色地名故事,让人民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七是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开通以来,全省共受理(办理)“跨省通办”申请32例。八是开展“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推动所有县(市、区)实现老年人津补贴线下申领,开展亲属代办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立体式开展老年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共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249次,覆盖84万老年人。九是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对54名考入全日制本科院校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给予5000元帮扶资助。十是开展“五社联动、情暖基层”行动,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打造基层为民服务平台,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全省127家社工机构、2457名社会工作者引领27030名志愿者,参与882个社区的抗疫一线工作。

三、河北广播电视台:今年我省大力推进乡镇社会工作站建设,打造基层为民服务平台,请介绍一下今年我省社会工作站点建设进展如何?主要发挥哪些作用?

河北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处长田建中。记者 高石晗摄

河北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处长田建中:

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今年我省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通过政府购买社工机构服务的形式,打造基层综合性民生服务平台,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留守和困境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多层次、个性化的专业服务。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畅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途径的意见》《关于创新“五社联动”机制 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制定了社工项目地方标准,建立了“季度调度、半年通报、年终考核”机制,加大了培育孵化和指导督导力度,全年投入资金近3000万元,建成试点社工站264个。这些社工站扎根乡镇村居,发挥社会工作贴近群众的优势,入门入户提供面对面的专业服务,共培育社区社会组织1646家,联动志愿者6000余人,开展社区活动487个,服务社区群众2万余人。通过乡镇(街道)社工站精准有效的服务,拓展了基层社会服务供给,使服务方式从单一的物质救助变为“物质+服务”的综合型、发展型服务,从短期临时的解困变为长效稳定的帮扶,从“兜得住”变为“兜得好”,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破解了基层社会服务堵点,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让为民服务更有温度、更接地气,为实现乡村振兴贡献民政力量。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袁金辉:  

感谢3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4位嘉宾的翔实发布与答问。如果大家还有关心的问题,会后可以和省民政厅信息管理中心联系。

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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