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承德市安委办印发《承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瞒报事故行为的通知>的通知》,严厉打击瞒报事故行为。
通知指出,各县(市、区)、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职责,规范事故报告工作程序,明确事故信息报告时限,畅通事故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事故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完整。
通知强调,要认真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强化警示教育力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对各类瞒报、谎报、迟报事故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通知要求,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三个必须”要求,严肃事故查处,严厉查处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瞒报事故,一律从严从重从快调查处理,形成“不敢瞒”震慑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