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应急管理局加强灾情信息报送工作

2021-03-10 18:02:40 来源: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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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张家口市应急管理局加强灾情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明确灾情信息报送责任主体、把握灾情核心指标、规范灾情信息报送时限及渠道,同时持续强化灾情信息调度会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明确灾情信息报送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张家口市减灾委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建立健全灾情报送分工协作、信息共享、调度会商等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灾情信息报送、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等工作任务,明确灾情信息报送责任,做好灾情信息管理工作。按照“三定”方案要求,明确市应急局相应科室负责灾情信息管理工作,乡、镇(街道)由具有应急管理职能的机构承担并指定专人负责,设立灾情管理 A、B岗,每个行政村(居委会)至少设立1名灾害信息员,建议由“两委”班子成员担任,鼓励设立灾情管理A、B岗,负责报告灾情信息。

全面准确把握灾情核心指标。认真组织学习《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按照《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及其五个附表的具体规定,全面准确理解灾情统计相关指标,把握灾情核心指标,确保不缺项、不漏项。

规范灾情信息报送时限及渠道。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遇到突发灾情,及时、规范、有序报送灾情。对于突发性自然灾害,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本行政区域的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审核、汇总并报告省应急管理厅。统一使用新版(2021)“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报送灾情,提高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对于重要突发情况,提前电话沟通,确保信息准确规范。

持续强化灾情信息调度会商。加强与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的灾情会商,强化对灾害发生发展趋势的会商研判,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调度会商工作机制。组织会同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体育、市政、电力等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调查统计、共同核定、及时报送灾情信息,确保全面真实反映灾害实际损失情况。


来源: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网站
责任编辑:胡劭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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