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2021年河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近日,河北省普查办印发《河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2021年工作要点》,从十个方面明确了2021年风险普查工作重点。
要点指出,按照国务院普查办统一安排,4月份完成试点任务,5月份正式启动全面普查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印发普查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普查资金落实,保障普查顺利实施。
要点强调,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为全省县域普查提供借鉴;统筹各行业领域、高校、科研院所、社会机构等力量,建立建强技术支撑团队;建设普查软件系统和数据库综合平台,推进行业分平台部署,实现综合平台与分平台的互联互通;全力开展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普查培训,全面开展普查宣传工作;强化普查数据成果质量,如实提供数据和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坚持“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加强普查成果运用。
要点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普查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高质量高标准如期完成2021年各项目标任务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