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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市场监管局加强疫情防控和药品质量监管

2021-01-21 18:01:03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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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张欣媛)为督促零售药店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药品质量管理,确保公众用药安全,邢台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加强疫情防控和药品质量监管,着力提升邢台市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能力,规范邢台市药品市场秩序,守牢药品安全底线。

早部署,强监管,抓落实

邢台市市场监管局针对疫情突发状况,快速响应,迅速行动,不断推进药品零售企业监管的再加强、再部署。先后紧急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通知》《关于做好药品流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我市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后药品流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多个落实疫情防控的有关通知,明确要求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加强各县(市、区)和药品经营企业信息上报管理,快速收集、汇总并上报,及时为省局、市委、市政府及其他疫情防控有关部门提供有效信息和数据。

监管人员统计、汇总、上报各类疫情防控有关信息数据。

邢台市市场监管局还大力加大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退烧、止咳、抗感冒、抗病毒类药品销售监管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局大力开展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专项检查,认真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和药品质量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防控措施,确保药品资质齐全、渠道合法、储运可控,各地监督检查药品零售企业892家次,覆盖所有正常经营的药品零售企业。该局还组织督导组随机抽查,印发疫情防控督导检查方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聚民亲自带队深入基层零售药店开展检查督导,目前市局随机抽查药品零售企业48家次,督查中发现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企业17家,关停177家,并向社会发布。

邢台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聚民督导市区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和药品质量管理情况。

集资源,开渠道,通运输

面对疫情封锁带来的药品供应和医药防疫物资运输困难,邢台市市场监管局力抓抗疫保民措施,安排专人与全市具备药品网络销售资质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进行沟通联系,积极鼓励有关企业与“邢台市抗击疫情便民服务”平台对接,助推平台不断整合全市现行正规药品线上销售渠道,实时呈现丰富的购药资源。同时,印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积极鼓励和支持当地有条件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单体药店推广线上售药,无接触配送,及时统计并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布全市638家正常营业药房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方便群众就近线上线下购药所需,确保及时满足群众用药供应。为疫情医药防控物资流通受限情况,该局还从邢台市商务局领取疫情防控物资专用车辆通行证,及时面向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办理发放,有力缓解了疫情防控用医药物资供应压力。

监管人员登记发放疫情防控物资保障车辆通行证。

推创新,强“哨点”,抓疫苗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邢台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联系邢台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寻求联合协作,结合群众购药需求,助推“邢台市抗击疫情便民服务”微信公众平台应急创建,全市人民群众可通过该公众平实现药品网络订购,享受到送货上门的便利服务。目前,该平台已于2021年1月12日通过系统调试正式上线运行,邢台市内天宇医药、东大医药等7家较大规模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已首批入驻该平台正常售药,保障及时免费送药到群众手中,得到广大群众好评和称赞。

为充分发挥药品零售企业的“哨点”作用,该局积极创建“邢台市疫情防控药品“哨点”信息登记平台”并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用药销售情况登记上报制度,目前已在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推开使用,有效加强了异常购药人员信息记录和疫情防控用药销售登记并动态管控,形成了疫情防控的长效机制。严抓新冠疫苗监管,统计全市新冠疫苗库存信息,掌握邢台市新冠疫苗接种情况,集中开展新冠疫苗专项检查,全市共检查新冠疫苗接种点87家次(全市60个接种点),确保新冠疫苗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监管人员对疾控中心和接种点进行监督检查。

邢台市市场监管局严抓疫情期间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落实工作,对不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的零售药店,将依法依规查处,对不配合登记、瞒报漏报、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等情节严重的零售药店,责令停业整顿,列入失信企业重点监管,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同时,希望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及时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田泽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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