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4个月 河北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2020-11-18 18:11:15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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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田泽阳)为确保全省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近日,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3月在全省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加强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

要紧盯重点场所。各级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要组织相关部门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要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联合检查,对检查发现属于本行业系统的隐患问题依法督促整改,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检查评估、网格化管理、全员消防培训等制度,开展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2020年底前,大型商业综合体达标率实现70%以上。

要紧盯重要节点。“双十二”期间,各级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要组织邮政、商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对仓储物流、寄递企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等突出问题,特别要对场所违规住人问题进行严格排查清理;督促企业对照《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 1131-2014)要求,对下级公司及所属仓储、中转、配送网点进行一次自查检查,制定隐患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前后,各级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要组织相关部门对节庆活动和仓储物流、旅游景区、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检查、错时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要紧盯重要时段。全国“两会”前,环京4市15县要组织相关部门针对进京沿线重要场所和标志性建筑进行联合检查,属地消防救援机构要针对环京17条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的加油、加气站,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发动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应急管理办公室等力量强化毗邻北京的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相关地市要加强向京“五供”单位、进京沿线重要建筑物的监督检查。

要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针对冬春火灾特点,消防救援机构要提请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分批次、分行业约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不放心”单位,指导、督促单位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或整改难度较大的,应列出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持续深化“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培养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开展风险隐患综合整治

要推进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级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要组织应急管理、工信、公安、住建、市场监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联合开展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查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等行为,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严禁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

要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各级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乡村改造内容,对治理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结合当地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统筹推动解决。

要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深刻汲取山西太原“10.1”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原则,以县级为单位,分地区、分行业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摸排,切实摸清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或用作隔热保温层的冷库和冰雪游乐场所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三个严禁”,即严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严禁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上述行为一经发现,要及时制止,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要深化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工作。

要持续开展木材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各级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发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员等加强对木材加工企业的检查,结合冬春季节火灾特点,进一步强化清除违规搭建、增设防火分隔、规范燃油燃气存储、规范电气线路敷设、增配消防设施器材等措施。

要做好农村清洁取暖领域消防工作。各级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要认真落实《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组织住建、发改、燃气管理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联合开展针对燃气储配(包括管道燃气门站、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撬装气化站等)站场、发电厂、变电站等场所的隐患排查,督促燃气企业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督促整改。

要强化常态化疫情形势下火灾防控工作。各级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要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及时掌握核酸检测机构、室外核酸检测点、隔离观察点、定点医院等涉疫医疗卫生机构,及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为防疫提供服务的仓储物流企业、医护人员临时集中住宿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提供定向式帮扶、个性化服务,督促从严落实主体责任。

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要严格划线规范管理。按照《河北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要组织新建住宅小区、公共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施划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2020年底前,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开展达标验收,对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按照“先急后缓”原则,2020年底前完成60%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各地要引导、支持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住宅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

要完善联合管理机制。各级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要结合文明城市建设等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推行老旧住宅小区路侧停车场优惠停车措施,研究制定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和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

要加强高层住宅管理。各级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要组织相关部门督促高层住宅管理使用单位开展疏散通道清理、消防设施检测维护,发现问题要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火栓正常供水。

全力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要加强隐患治理。各级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群租房、“多合一”场所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行政处罚和采取临时查封等措施。消防救援机构严格落实《预防和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十条规定》,结合当地火灾特点制订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

要落实基层监管。针对小单位、小场所、小企业和老旧社区等高风险区域,各级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要采取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督导暗访等措施,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基层网格管理责任,织密基层火灾防范责任网络。

要强化宣传发动。各级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要督促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组织群众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严防发生火灾。各地行业部门、物业管理单位要组织一次疏散演练,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各地要建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加强值班值守和巡逻检查,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落实区域联防联控。

全面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

要强化消防科普宣传。各级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要组织相关部门分行业、分领域,根据不同人群特点分类实施精准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利用固定宣传栏、城市大屏、楼宇电视、户外LED显示屏等张贴、播放公益广告、消防安全提示海报、视频。加大对乡村、城乡接合地区和弱势群体的科普教育力度,广泛张贴《村(居)民防火公约》,通过农村文化活动、“大喇叭”、墙体标语等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

要强化火灾警示宣传。消防救援机构要针对重点单位、场所及人群,分类制作、发布火灾案例警示产品;结合新业态、新领域火灾特点,开展防范“小火亡人”、电气火灾、“多合一”场所火灾警示教育;联合扶贫、科技、文化、宣传等部门,依托“精准扶贫”“科技下乡”“文化下乡”“电影下乡”等活动,持续开展预防和遏制“小火亡人”事故植入性宣传。省、市级消防救援机构要在省、市级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开设“曝光台”,每周曝光火灾隐患突出单位不少于2家。

要强化媒体宣传。消防救援机构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通过电视、广播、网站等主流媒体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及时报道工作动态,曝光火灾隐患,播出消防安全公益广告、知识短片。

强化灭火救援组织

各级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要健全完善消防救援机构与公安、应急、环保、气象、电力、燃气等部门单位的联动机制,加强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联合保障和技术支撑,为做好消防救援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市政消防水源开展1次全面摸底普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损坏及时维护保养,落实防冻保暖措施,确保完整好用。微型消防站人员每月开展1次集中培训,每周开展不少于1天的技能训练,重点围绕个人防护、基础体能、灭火器材和固定消防设施操作开展训练,切实提高执勤管理和初战指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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