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好古城镇古村落,就是保护好我们的文化根基。因为它们是民族文化赖以生存的空间,承载着传承的使命。
如何让根基更稳、让文化传承?邯郸市峰峰矿区大社镇以其科学而又有前瞻性的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切实有力的实施措施,保护了古镇风貌,传承了文化瑰宝。
修复后的大社镇
蕴藏在大山深处的历史文化瑰宝
太行山深处,邯郸市峰峰矿区境内,大社镇以千百年传承下来的独特传统风貌和冀南风韵独领风骚。
大社镇是河北省城镇建设重点镇。据有关史料记载,原大社镇附近有一个寺院名为“大阁寺”。明代以后,寺院前后逐渐建成村庄,并以“大阁”名之。后因多年失修,寺院已于清末倒塌,仅留南北两村,后演变为“南大社”和“北大社”。北大社现归武安市管辖。1958年南大社改为南大社人民公社,1985年与薛村矿街道办事处合并,1986年经省政府批准建大社镇,属峰峰矿区管辖。原香山镇1952年成立互助组,1955年建立乡政府。1985年7月,乡政府与牛儿庄街道办事处合并,组成香山镇人民政府。后大社镇与香山镇合并,称大社镇。
修复后的大社镇
大社镇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人文资源丰富。辖区内有小响堂(水浴寺)石窟、皇姑庵石窟、何家大院、无生老母庙、苍龙山等国家、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有苇子灯阵、大社面塑、落子戏等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2008年12月,大社镇被评为第四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