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到2018年,时间洪流奔涌向前,城乡面貌覆地翻天。
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重要引领作用,是一项具有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重要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是指导、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搞好城乡规划,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效配置公共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40年来,我省城乡规划体系日趋完善,规划管控引领作用逐渐加强,河北城乡建设的宏伟蓝图更加清晰,城乡发展正朝着宜居、宜业的目标大踏步前行。
完善规划体系,引领城乡空间合理布局
与雄安新区比邻而居,地处京津半小时交通圈,霸州在廊坊市南部区域经济格局中,如鼎之重。规矩成就方圆,霸州市按照多规合一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高标准编制城乡总体规划,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各类规划195项。
在“一城双核一轴多节点”的城镇框架体系下,霸州市有序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工作,一座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新城呼之欲出。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不只霸州市,40年来,我省城乡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引领管控作用日益增强,带动全省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40年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围绕“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总目标,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坚持规划先行的理念,积极推进规划改革创新,进一步健全城乡规划体系,创新规划理念和方法,建立科学有效的规划实施和决策机制,完成了各类规划编制和审查工作。
不断更新规划理念。规划制定由城市规划向区域规划和城乡统筹规划转变,规划内容由注重空间布局向兼顾生态环境和社会服务转变,规划实施由无序盲目向有计划有步骤和可操作转变,规划决策由领导拍板向依靠专家和公众参与转变,规划成果由专业部门掌握向“阳光规划”转变,规划属性由技术性文件向公共政策转变。新的规划思路和方法,使城乡规划的“龙头”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规划体系基本健全。深化完善重点区域规划,高标准完成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河北省空间布局规划,配合做好首都经济圈总体规划编制。全面完成设区市总体规划评估和修编、县(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城乡总体规划试点、城市重点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进一步健全了规划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导则。
规划水平显著提高。优化完善城乡规划,推动区域协调、城乡统筹和建设品质提升。规划充分体现地域特色和生态宜居城市建设要求,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明显增强。重要规划编制全部委托一流规划编制队伍承担,规划委员会和专家论证制度进一步健全、规范。
规划实施体系初步建立。创新规划编制和实施机制,解决传统规划重编制、轻实施,重目标、轻过程的问题,把规划要求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将传统的“目标规划”变为“行动计划”或项目实施规划,将被动的规划实施变为主动组织、引导,将单纯对规划方案审查把关变为项目实施全程控制。重点推进生态示范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风貌特色塑造、绿色建筑发展等的实施工作。2019年1月1日,《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正式施行,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制定全省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导则,市、县有有关部门将编制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并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和控制指标,纳入建设工程规划审查和规划条件核实。
乡村规划更加完善。近年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不断推动全省乡村规划体系完善,配合省人大修编了《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进一步充实乡村规划编制和管理内容。制定并颁布《河北省美丽乡村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农房节能改造指南》《农村住房建筑设计导则》《小城镇建设标准》《特色小镇规划设计编制导则》等。截至2018年10月,全省应编制规划期限到2030年镇总体规划的941个镇,已完成786个;应编制规划期限到2030年乡规划的750个乡,已完成526个;应编制村庄规划的行政村36184个,已完成1880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