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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五十载 相濡以沫爱如歌

2018-11-25 13:26:57 来源:秦皇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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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个家庭,它既普通又特殊,说它普通,是因为它和千千万万个平凡家庭一样,过着平凡的日子;说它特殊,是因为家庭的男女主人公相濡以沫牵手走过五十年风雨历程,倍感人生幸福来之不易。他说,25岁时,一个健康、端庄的少女走进了我的生活,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

现在刘辅友的三个女儿都已长大,也有了各自的家庭。刘辅友说:“五十年来,我们夫妻之间虽也为生活发生过争吵,然而双方都能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不出言不逊,不恶语伤人,这样使很多矛盾很快就化解了。在我们的熏陶和感染下,三个女儿都很自强,自主,自重。步入社会后都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勤勉敬业,善待他人。”

刘辅友说:“婚恋就是一部小说,前一部分是浪漫主义,刚开始谈恋爱,花前月下,海誓山盟;结婚以后就是现实主义,要面对柴米油盐酱醋茶,生儿育女,这些现实问题有很多难点,生活在社会当中,吵架就不可能避免。”周淑萍平时做事认真,偏强势,生活中两个人也会发生摩擦,不过每次刘辅友都先妥协,他说:“吵归吵,每次我都会做出让步,不理我了,我就逗逗她。因为他是女人,我也体谅她的难处,不能给她增加精神压力。”

现在,刘辅友家还有一件事让夫妻俩牵挂。周淑萍的哥哥今年77岁,7年前患上了渐冻症。现在不能自主呼吸,必须依靠氧气来维持呼吸。因为家里无人做饭,周淑萍每天都会在家做好饭给哥哥送去。随着外孙女的长大,现在每天还要一天两次接送放学,刘辅友就担任起了家里的后勤工作,每天将饭热好,周淑萍回来再给哥哥送过去。有时候周淑萍也会心烦,刘辅友总会劝导她,这给了周淑萍很大的安慰。

爱是什么,爱是当你有困难时我依然能够相伴;爱是相互理解相互陪伴;爱是为了一个目标共同付出;爱是将子女抚育长大共度晚年。刘辅友和周淑萍因为懂得,所以理解,因为理解所以相伴,因为相伴所以珍惜。现在的他们,虽然日子仍然平淡琐碎,但是他们更加懂得珍惜这幸福的来之不易。

她的陪伴 让他幸福

他们1968年结婚,婚后的日子过得很艰辛,刘辅友由于残疾,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于是家务劳动的担子就落到了周淑萍身上。小到做饭、洗衣,大到挑水、拉煤,无所不干。

当时周淑萍和孩子们的口粮来源都是原乡下的生产队提供的粗粮。为了照顾刘辅友和孩子,她把为数不多的细粮和肉食留给他们,自己总是稀粥、窝头、咸菜充饥。直到周淑萍和孩子们的户口转入城市,情况才有好转。

1998年,因为路滑,刘辅友在单位滑倒,造成胯骨骨折。原本腿脚不方便的他这下更加不能动了。在医院住院的一个月里,周淑萍又要照顾外孙,又要到医院照看刘辅友,家里医院两头跑。出院后,刘辅友需要拄着拐杖练习走路,周淑萍就陪着他,一步一步的练习。刘辅友说:“这件事一直让我印象深刻,我真的特别感谢她,在困难的时候为我付出和辛勤陪伴。”

付出了这么多,周淑萍却从未抱怨过一句,这也让刘辅友更加体谅、理解周淑萍。他说:“脏活累活,都是她干,从来没有抱怨过。现在也是,我们家里的事儿都是她干,我这身体不允许,她真的为这个家付出了很多。”

今年是刘辅友和老伴周淑萍50年金婚,刘辅友提议想和周淑萍庆祝一下,过个金婚。周淑萍说:“他总张罗着说过一个金婚,我说这么大岁数过啥,这么多年也没过过生日。都平平安安的,身体健健康康的就行了,我不愿意大张旗鼓的。”可能是从苦日子过来的关系,才更加懂得好生活的来之不易,平安、健康就是老两口最大的快乐。

她的付出 让他感动

如何确定小学生的入学年龄,到底由谁来确定?多年来,学校、家长和教育专家都是各执一词。有专家认为,1992年的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中有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但迄今为止,全国还没有一个省依照上述上位法作出具体规定。目前通行的做法是,由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入学年龄。

教育部规定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每到一年升学季,都会牵动着许多家长的心。据了解,多地教育部门在发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时,都会注明“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尽管规定很明确,但不少小学校长依旧被各种未满6岁上学的“纸条”所困扰。

早在2009年12月6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对“未满6周岁的儿童是否可以入学”的答复留言称:如果父母送距离9月1日还差两三个月才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学校可否接收,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义务教育法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的立法宗旨,“我们认为,学校在优先接收和保障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后有学额空缺的情况下,可考虑接收即将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然而,一天之后,教育部网站主动撤下了这则留言,同时声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执行“年满6周岁入学”的规定。此后,各地教育部门纷纷表态,“在未收到教育部关于入学年龄的正式文件之前,还是要严格按照原来的规定执行”。有家长认为,义务教育法规定,已经年满6岁的孩子应该入学,并没有说“未满6岁的孩子不能入学”或者是“年满6岁才能入学”。

2017年2月22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通行做法 入学年龄由设区的市确定

2014年5月29日,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以62票赞成、1票反对、4票弃权,通过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取消了一审稿当中“9月1日前年满6周岁”的明确日期限制。

2017年4月7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全省不作统一规定,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及学龄人口变化、教育供给等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授权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小学一年级儿童的入学年龄,已是目前全国的通行做法,但绝大多数地区的小学入学截止日期仍为8月31日。不过,也有部分地区如安徽芜湖、河南郑州等地,已经放宽了小学生入学年龄。郑州市规定,除港区保证六岁孩子入学外,郑州市区其他八区保证六岁四个月适龄儿童入学。

专家建议 设定弹性入学年龄

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很多家长对此不太理解。那么,这一规定是否意味着“未满6岁的孩子不能入学”或者是“年满6岁才能入学”?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沈括认为,我国很多法律对有关责任能力的年龄限制的要求均做出了修改,这就意味着,随着时代的发展,儿童的心理成熟度越来越高,不应当再采用与之前一致的标准加以衡量。此外,依据义务教育法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入学年龄的,应当提出申请。即义务教育法的该条规定并非是做出了入学年龄的最低门槛,而是为了保障年满6周岁的儿童的接受教育权利。其所针对的对象应为年满六周岁仍未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吴沈括认为,对于年龄门槛的设定,5周岁可以作为一个好的选择,毕竟随着经济的发展,现在的儿童在早期就已经接受了非常多的早期教育。但值得注意的是,5周岁应当作为一个标准而非绝对限定,特殊地区可适当延长这一规定的设定是非常有必要的。

(据《法制日报》)

记者见到刘辅友时他已经75岁,瘦瘦的,戴着帽子,待人亲切、随和,当时他正参加活动,脸上一直挂着笑容,唯一与众不同的,是他手里多出的那根拐杖。

大概4、5岁的时候,刘辅友生了一场病,由于治疗不及时导致肌肉萎缩,最终落下了残疾。童年时期,刘辅友并没有意识到这会有什么影响,可随着年龄的增长,上学、就业、婚姻都成了问题,这让他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

25岁那年,经亲戚介绍,刘辅友认识了老伴周淑萍。当时刘辅友在市区工作,周淑萍是昌黎县的一名下乡青年。见了一面之后两个人相处没多久就结婚了。刘辅友笑着说:“我们当时也算是闪婚了。”周淑萍说:“一开始我也有点不愿意,毕竟他身体不太好。但是后来发现他这个人老实,有文化,平时也好学,也挺好的。我们结婚之后,他处处以我为先,我说啥就是啥。”虽然两个人没有太甜蜜的话语,但是能够感觉出,这是那个年代爱情的一种“平凡表达”。(秦皇岛日报 记者陈引玉 通讯员刘思彤)

责任编辑:孙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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