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男,复兴区胜利桥街道办事处职员,中共党员,文明交通志愿者。为了能够更好地遵守交通法规,他一直认真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还按照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他认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多年来从不违反交通法规。同时,还积极宣传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是“文明在脚下”的宣传实践者,倍受群众好评。在路上时常会遇到一些蛮不讲理或交通意识缺乏的骑车人和行人乱穿马路的情况,他都会主动上前耐心劝说和阻止,直到对方理解和配合为止。遇到来往行人问路,他都一一耐心解答,告诉问路者具体路线;遇到年迈的老人,他会主动搀扶过马路;遇到推车人物品掉落,他会帮忙捡起。他用一个个平凡而又充满正能量的实际行动,将文明的种子传播到每个人身上,让我们的城市将变得更加文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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