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照亮我前行的明灯

2018-09-25 17:34:24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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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童年时代是跟随母亲在乡村中度过的,那时她在一个离县城一百多里外的偏远乡政府工作。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乡村生活还十分单调,不像现在一样丰富多彩,一天的劳作之后,大人们最多的就是聊天、打扑克,小孩们则是捉迷藏、拍“取灯片”(方言,指火柴盒的外封面)、踢毽子、跳皮筋,全公社(当时对乡政府的称呼)十几个自然村就公社有一台电视机,并且收到的频道仅仅一两个。那一年夏季,正热播《水浒传》,由于天气炎热,电视就从屋内移到屋外,放在了一个大木头架子上,人们围坐在院子里看。渐渐的附近村里许多孩子吃完饭后也跑到公社来看电视,来的人多了,孩子们不免为了一个好的位置而发生争执。有一次,我的好位置竟也被别人抢了,我与抢位置的孩子大打出手,并要他以后不准再来看电视。及时赶到的母亲把我拉到一边,狠狠地批评了我。母亲说:“电视是公共财物,你有什么权利不让别人看?你不是公子哥,也不是电视里演的‘衙内’,永远记住任何时候都不能仗势欺人。”在我的记忆中,与同学、朋友发生不愉快时,不管对错,母亲肯定先批评的是我,以至后来有事,都不敢告诉母亲,当时对母亲很是有些抱怨,对母亲的做法也不理解。直到参加工作后,在一次交谈中,母亲才说到,我当时是乡干部,在群众眼里是公家人,有权利,如果仅仅因为孩子之间的不愉快,就去找上门,群众肯定不服气,也会在群众的心目中造成坏影响。

从上学开始,我在农村同学的眼里,头上就顶着吃“商品粮”的光环,不用种地,但在母亲这里,并没有让我感到什么特殊待遇。每到夏收秋收总要把我带回老家去帮工,同大伯一家一块给祖父种地,让我在广阔的田地间接受劳动教育,感受劳动后收获的快乐。在公社院子墙角有块空地,母亲便把它开垦出来,种上蔬菜,学习的间隙,也经常要我帮忙,施肥、浇水,等收获的时候除了喜悦更多的是感受到劳动收获确实来之不易。母亲常说,我们家世代农民,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能忘本,勤劳应是一个人一辈子都要坚持的品质,千万不能想着不劳而获。为了教育我,母亲专门找人用毛笔正楷写了一幅《宋庆龄教子经》挂在了正对门的地方,每天回到家,一抬头看见的就是那幅字,其中有一句“给钱不算父母心,给德才是真关心”,我一直牢记心头。

母亲长期在纪检监察战线工作,兢兢业业,廉洁奉公,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曾获得过省级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称号。一路行来,人已中年,而母亲的作风也如春雨润物般深深的影响着我。如今,我也奋斗在环保局的纪检监察岗位,时常会想起母亲当年的谆谆教导,母亲的形象在心里越来越明亮,她就是我心中那盏不灭明灯,永远照亮前行的路。(元庆彦)

责任编辑:孙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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