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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外贸进出口进入“关通天下”时代

2017-07-06 22:11:11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据呼和浩特海关消息,7月1日,泰和尼科建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通过二连海关现场申报进口一票沥青防水卷材,于10:20申报报关单,11:47即打印出电子支付税单,成为呼和浩特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切换后首票进口放行货物。

7月1日起,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在全国实施,内蒙古外贸进出口企业可在全国任意一个海关完成申报、缴税等海关手续,实现申报更自由,手续更简便,通关更顺畅。

具体而言,全国海关设立风险防控中心和税收征管中心,实现全国海关风险防控、税收征管等关键业务集中、统一、智能处置。对广大企业而言,无论在哪里通关,全国海关都是统一执法口径和监管标准,为企业提供统一的通关便利待遇。

通关环节瘦身,实施“一次申报、分步处置”。企业在货物通关时一次申报,海关在货物放行前、放行后分步处置,即在口岸处置安全准入风险,完成对货物的安全准入甄别后,先予放行;货物放行后,再由属地海关开展税收后续管理。

税收征管方式也发生不小的变化。在货物通关环节,由过去的海关审查确定企业申报税收要素、核定企业应缴税款,转变为企业自行申报税收要素、自行计算并缴纳税款、海关受理后放行货物,实施全过程抽查审核。

呼和浩特海关关长王志介绍,这次改革可以使内蒙古进出口企业享受三大红利:一是可以选择全国任意地点进行报关,消除了申报的关区限制;二是海关执法更加统一,全国通关的政策和规定在执行标准上更加一致;三是效率大大提高,简化了口岸通关环节的手续,大幅压缩货物通关时间,减少企业通关成本。

链接:

2016年6月:启动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试点。

2017年4月:此种模式报关单已占到全国进口报关单总量的50%。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实现进口领域全覆盖。全国口岸所有运输方式进口商品均适用“一次申报、分步处置”通关作业流程和企业自报自缴税款、海关对税收征管要素审核后置等改革措施。(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阿妮尔)

责任编辑:韩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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