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骨干流通网络 1、加强流通节点城市建设
石家庄市要建设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唐山、保定、邯郸、秦皇岛市要打造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沧州、张家口、承德、廊坊、邢台、衡水市要培育地区级流通节点城市。
2、打造城乡商贸流通中心
大型商贸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区、现代中央商务区、社区商业网点、乡(镇)商贸中心。
3、提升商贸聚集区功能
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建设国际性、区域性空港商贸物流园区;秦唐沧三市建设临港商贸物流园区;邯郸、承德、邢台、衡水市建设仓储中转商贸物流园区;石家庄、保定、廊坊等市建设箱包服装、中药材、农副产品等商贸物流园区。
4、促进商品市场转型升级
建设新型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推动商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培育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农产品冷链物流综合试点。
(二)培育壮大流通主体
1、打造内贸流通领军企业
培育大型商贸流通集团;实施品牌培育工程。
2、搞活中小商贸流通企业
推进中小商贸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 推动中华老字号传承发展; 加强中小商贸企业聚集区建设 。
3、扩大流通领域对外开放
支持境内外知名零售商在我省发展;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支持有条件的流通企业“走出去” ;鼓励外贸企业建立国内营销渠道。
(三)创新流通发展模式
1、强化商贸流通供应链管理
引导实体零售企业与供应商构建新型零供关系;支持大型零售企业发展直营连锁;加强农产品产销合作,提高农产品连锁经营水平。
2、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基地
推进京津冀商贸物流大市场建设;支持建设国家级物流枢纽城市和国家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推进物流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物流标准化试点。
3、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
支持零售企业加快实体店数字化改造;鼓励零售企业创新消费业态;巩固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成果;大力发展社区电子商务;推动智慧流通发展;加强大宗商品、县域特色产业和单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应用推广。
4、发展绿色低碳流通模式
创建一批绿色商场、绿色市场和绿色饭店;开展绿色营销试点;加强商业建筑和设施节能减排;加快构建多元化回收、集中分拣和拆解、安全储存运输和无害化处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5、推进京津冀市场融合发展
建设首都批发市场转移承接地;建设环京津一小时鲜活农产品流通圈;加强京津冀三地“农超对接”和直供直销;承接京津商贸物流产业转移;鼓励流通企业融合发展。
(四)积极改善营商环境
1、优化商业规划布局
编制“十三五”商业网点规划;实施大型商业设施听证制度;落实新建社区商业设施配套要求。
2、加快推进简政放权
依法最大限度取消和下放商贸流通行政审批权限,压减各类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逐步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3、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推进连锁经营统一纳税;实行工商用电同价;降低银行卡刷卡手续费;规范物流运输收费管理。
4、加强财政融资支持
用足用好中央和省内贸流通专项资金;畅通内贸流通融资渠道。
5、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加强市场运行监测;搭建消费促进平台;发展节日经济和城市夜经济。
6、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加强法规标准建设;破除市场贸易壁垒;加强市场监管;建立流通追溯体系;健全商业诚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