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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省医保新参保业务

2017-03-15 15:44:20 来源:河北人才网

一、业务名称: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省医保新参保业务

二、服务对象(范围):

在省人才托管档案并满足以下条件:

毕业统招生,且报到证直接派遣到省人才,或在省人才办理档案录用手续,同时已在省人才办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并缴费。

三、所需证件及材料:

1、社保卡

2、与我中心签订的人事档案代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手册及缴费收据

4、健康体检表(在省直一门诊体检,体检费120元自理)

5、一寸彩照1张

6、身份证复印件1张

四、办事流程及注意事项:

第一步:携带个人存档合同书、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手册及缴费收据,到省人才医保部领取河北省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填写表格相关信息。(如已持有市医保或河北省其他地区的社保卡则无需再次办理)。

第二步:到社保卡指定照相馆照相,并拷取电子版白底照片。

第三步:携带已贴照片的河北省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交到省人才医保部。

第四步:待领取到社保卡后,携带一张一寸彩色照片到省人才领体检表去省直体检中心(维明大街与自强路交叉口西北角)体检,体检完成后,并按照医院通知时间去领取体检表。

第五步:携带个人存档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养老手册及缴费收据、社保卡、体检表及所需材料1-6中个人所对应情况准备材料,提交省人才医保部。

注意事项:一般每年2至11月份的16-20号办理(办事人员应在最早办理时间之前将材料送到人才,1、12月不办理)。

新参保人员自出证、卡日期后第7个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省医保超过30周岁的需要从30周岁补交相关费用。

五、联系方式:

0311-87102263

责任编辑:付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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