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自评报告

    磁县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自评报告

    磁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8日)

    我县区划调整后,全县辖11个乡镇,258个村,42.8万人口。根据《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冀食安办﹝2014﹞13号),我县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进行了全面自查,完成了创建各项重点任务。现将创建情况报告如下,虚心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列入重要日程,主要领导做出专门批示,要求各乡镇、食安委成员单位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推动创建县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周密部署。成立了由政府县长任组长,主管县长任副组长,县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印发了《磁县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方案》,在年初召开创建动员会的基础上,又于今年7月、8月连续2次召开推进会,研究谋划创建县工作。县食安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召开10余次专题会议,对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落实工作措施,推进工作开展。二是落实责任。围绕省《考核评价细则》5大模块,60项任务,逐一对照,分部门、分乡镇列出责任清单,层层分解任务,分别签订《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形成“创建任务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创建氛围。三是督导考核。修订完善了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食安委成员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加大了食药安全考核权重。县食安办会同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力量,对食安委成员部门、各乡镇食药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导,并与年终综合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对完不成创建任务目标,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等方面因素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加大经费投入。县财政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财政政策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倾斜,制定并落实了食品药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2015年预算总数2879.01万元(县农牧局1512.47万元、县工商食药监局1366.54万元),2016年预算总数3492.96万元(县农牧局2033.95万元、县工商食药监局1459.01万元),2016年比2015年增加投入613.95万元(县农牧局增加521.48万元、县工商食药监局增加92.47万元),增比21%(县农牧局增比34%、县工商食药监局增比7%)。2016年财政部门又追加工商食药监经费72万元,用于执法装备配备、检验室建设、乡镇食安办及协管员经费补贴等,为提升监管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强化宣传发动。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3.15消费者权益日等为主题,先后开展宣传活动25次,悬挂条幅标语500余条,印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发放印有食药安全内容的环保购物袋2万余个;在全县200多辆出租车、公交车电子滚动屏播放食药安全内容;在县内重点地段、主要小区、社会LED屏幕播放食药安全滚动标语1000余条;在《新干线报》开辟了专栏,刊发食药安全专题32期;在高速公路下道口、进县主要道路口醒目位置均设立了食药安全宣传大型广告牌;设立食药安全有奖投诉举报电话(12331、2322108、2330315),公开局长有奖举报邮箱,印制有奖投诉举报即时贴,张贴到2000余家食药经营企业醒目位置;开通工商食药监微信公众平台、短信群发平台,刊发食药信息5000余条。积极推广“药安食美”APP,有效安装用户达到550人。通过强劲的宣传阵势,营造浓厚的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氛围。

    二、创建成效

    (一)完善组织管理体系。一是积极推进食药监管体制改革。5月9日,我县食安办、工商局、食药监局整体合并,组建磁县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磁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办公室”牌子。机构整合后,内设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股室11个,派出机构6个,食品检验检测中心1个,从事食药监管人员107人,占辖区总人口的万分之2.5。新机构的组建,把县食安办的高位、工商局的广度、食药监局的专业三个优势进一步激发出来,监管资源和监管力量得到历史性增强,为落实“四有两责”要求,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二是健全乡镇监管体系。全县11个乡镇均成立了乡镇长任组长的食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了主管乡镇长任主任的乡镇食安办,明确了2-3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全县258个行政村均成立了食药安全协管小组,聘请了村协管员,落实了协管员经费补贴。组建了包村干部、包村执法人员、村治安员、村协管员、“两代表一委员”、社会监督员组成的“六员”联防队伍。各乡镇食安办均做到了“五有”,即有办公场所、工作人员、工作制度、监管档案、隐患整改台帐,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按时上报食药安全信息,实现了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三是健全工作制度。积极主动参与县“十三五”规划制定,将食药安全重点工作纳入县“十三五”规划。先后印发了《2016年食品药品重点工作安排》、《关于调整县食安委成员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关于调整县食安委成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分工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制定完善了县食安委、县食安办工作例会制度,县食安办充分发挥牵总作用,强化综合协调,推动各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一是配齐执法装备。投资80余万元,新购置了一批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稽查移动执法工具、便携式打印机等执法装备,满足监管人员的现场执法取证需要,为推行痕迹化执法,提高办案质量,确保执法公开、公正、透明奠定了基础。二是加强快速检验检测能力。投资70余万元新建立了县局食品快检室和各分局快检室,配备了专门人员,在省、市局配置的检验检测设备的基础上,进一步购置了快检需要的分析天平、分光光度仪、离心机等检验检测设备和各种检验试剂。目前,已累计开展7.19灾后食品应急抽检、日常巡查及专项检查等快检65批次。三是提升监管水平。通过邀请专家、内部轮讲、案件交流、以会代训等形式,累计培训执法人员580余人次,培训各乡镇食安办监管人员、协管员550余人次,参加省、市局组织的监管执法培训班35人次,通过对执法人员进行高强度、多频次、全方位的培训,监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强化日常监管执法。一是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更加扎实。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相继开展了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灾后畜禽肉暨食品安全保卫战、食品“三小”集中整治、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25项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600户次,排查隐患问题870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80份。行政约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05家次,取缔食品生产经营户35家,查封无证桶装水经营户6户,立案查处食品药品案件127起,对2家小作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涉嫌犯罪行为向公安部门移交,目前公安部门已正式立案。二是检验监测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制定食品药品抽检计划,高标准完成省、市、县抽检任务。截至10月1日,完成食品抽检330批次,其中:省级19批次、市级45批次、县级69批次、县级食用农产品197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8批次。完成药品抽检34批次,其中:日常监督抽样24批次,中药饮片抽样6批次,跟踪抽样3批次,评价性抽样1批次,发现不合格药品1批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任务310例,完成272例,完成率87.7%。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任务80例,完成45例,完成率56.2%。三是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更加科学。建立定期隐患排查和风险研判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风险会商联席会议,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措施,对存在的安全风险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变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后查处”为“事前预防”,有效防范了安全风险。四是行政执法制度更加健全。印发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案件协助调查管理办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食药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使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清理企业主体资格。对全县所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查摸底,累计注销食品流通经营户210家,餐饮服务单位38家,药品经营企业2家;将全县持有许可证或登记证、备案卡的19家食品生产企业、665家食品流通企业、209家餐饮单位、96家药品经营企业、7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802家食品“三小”经营户纳入监管范围。二是强化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产品追溯、生产经营记录、健康管理、问题产品处置、教育培训等一系列食品药品管理制度;对企业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工作流程、人员资质等情况进行持续监管,使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始终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三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印发了各环节分类管理办法,对全县996家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了分类监管、动态管理,全部建立了信用档案,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悬挂了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牌,并公布12331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将170家高风险、信用等级低等隐患大的单位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大监管频次,确保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到位,将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提高从业人员管理水平。组织食药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分期分批进行了集中培训,累计培训从业人员1500余人次,有效增强了企业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增强了质量负责人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县政府印发了《磁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印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手册》,为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了遵循和方向。二是加强应急领导。县级层面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任指挥长,食安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指挥部。县工商食药监局成立了局长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分局、股室、大队、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科级领导带班、双人双岗值班要求,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一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三是开展应急演练。9月24日上午,以模拟某中学学生因在学校食堂就餐,疑似发生食物中毒,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与处置全过程,开展应急演练,锻炼了应急队伍,提高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建立舆情信息监测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开展舆情信息监测,一旦发现食品药品安全舆情,果断处置,今年以来,监测到网络关于我县的食药安全舆情2件,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实、处置,并向媒体回复,满意率100%。设立了局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发言人,以开展食品“三小”条例、发布十大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为主题,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食品药品安全情况,积极主动的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引导正确的食品药品安全舆论方向。

    (六)促进产业健康发展。一是制定产业发展措施。县“十三五”规划将促进食药生产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列入其中,县食安办印发了《关于提升我县食品药品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磁发展提供项目立项、规划用地、供地费用、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行政审批、商标注册等方面的具体措施。二是引导企业改造升级。引导炉峰酒业,投入技改资金100余万元,实施改造升级,提升管理水平。为杜绝塑化剂超标,引导磁县三都酒业投入资金80余万元,更换不锈钢管道及贮藏设备,购置塑化剂检验检测设备,提高产品质量。计划总投资2.8亿元异地迁建改造升级,整体入驻磁县漳河园区。选取优质莲藕、脱毒红薯2个高效、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积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三是集约程度明显增强。2016年,我县引进美食林集团、金润万佳商贸、万福来超市入驻磁县,全县大型超市发展为6家,新增有一定规模的食品流通企业65家,餐饮企业23家。药品流通连锁企业新增网点18个,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率达到74%。总投资2亿元的依科医药集团磁县健康城项目,已达成入驻意向。新增食药从业人员3000余人,食药产业产值5.8亿元,同比增长9%。

    (七)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一是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全面普及。累计开展25场科普宣传活动。全县225所中小学校均将食药安全知识列入“间隔一周”法制教育课计划,78所设食堂的学校先后开展了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家长、媒体、监管人员参观食堂后厨。通过常态化的宣传教育,普及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二是投诉举报渠道更加畅通。整合12315、12331投诉举报资源,成立投诉举报中心,出台有奖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回、查实有奖”,调动群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共受理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件22起,查实13件,对2件实名举报的案件经查实后落实了奖励资金。三是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动员三级网格中的“两代表一委员”、“社会监督员”积极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协助各村协管员履行政策宣传、信息上报、协助执法、隐患排查职责。邀请30余名“两代表一委员”视察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恳请“两代表一委员”对食药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为改进食药工作奠定基础。

    三、下一步打算

    经过一年多的艰辛努力,我县在以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为动力,努力提升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上,取得长足的进步。同时,我们也深刻的认识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的工作离省、市的要求,离广大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我们进一步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一)把落实“创建县”目标作为常态。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的目的和初衷是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落实食药部门的监管责任和食药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动员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提高食药安全总体保障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要坚持政府主导,食安办强化协调,乡镇、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长效机制,真正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落实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目标作为常态,定期对照“创建县”标准,开展“回头看”,防止创建完成,标准下降,工作滑坡,努力巩固“七个方面”成果,促进我县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持续提升。

    (二)把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作为常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日常监管、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将食品“三小”等新业态纳入有效监管范围,应管尽管,不留死角,排查隐患,堵塞漏洞,规范行为,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严”字当头,依法从严从重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有效震慑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三)把落实“宣传也是监管”理念作为常态。强化宣传也是监管的工作理念,用足用好“一报”(新干线报)、“两台”(电视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三群”(工商食药微信群、乡镇网格员短信群、社会公众食药安全预警群)、“宣传+N”(3.15等主题宣传、村食药宣传长廊、张贴宣传标语等)宣传阵地,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监管成果、典型案例、有奖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用举目可见、侧耳可闻、铺天盖地的宣传阵势,让群众听到食药监管的声音,看到食药监在行动,通过宣传的广度,调动群众参与的深度,加大群众监督的力度,提高群众对食药安全的认知度,确保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促进食药安全社会共治。

    (四)把推进“示范引领”建设作为常态。进一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企业、示范街建设,按照“以点带面、统筹推进、逐步实施”的原则,在全县打造2个示范乡镇、20个示范村,80个示范企业、3条示范街,发挥带动作用,引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放心消费、良心为先”的表率,提升全县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