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台区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自评报告

    丛台区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自评报告

丛台区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8日)

    根据《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冀食安办〔2014年〕13号),我区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活动进行了全面自查,完成了创建各项重点任务。现将创建情况报告如下,虚心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创建基础。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不断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合理安排工作,积极开展工作调度,有力保障了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加强工作领导。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常务副区长及主管副区长任副组长,16个单位一把手和13个乡镇(街道)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面负责创建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部署和协调,定时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加强工作协调。区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工作列入了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今年已召开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调度、分析和研究。区食安办实行创建工作周碰头、月例会制度,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交流沟通信息,协调解决难点问题。三是强化监管机制。我区先后出台完善了一系列的制度措施,进一步明确细化监管责任分工,全面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形成了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监管网络,做到了用制度约束监管行为,用网络管理食药行业。四是加强社会共治。在全区社区和行政村构建了由包村(居)干部、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公安干警、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和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志愿者)组成的“六员联防”体系,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新格局。开通了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投诉举报,有力增强了食药安全监管力量。

    (二)强化经费落实,做好创建保障。我区已将食品药品监管、抽样检验、协管员津贴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面保障食药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2016年,我区财政安排了1335万元,作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工作的专项经费,确保了食品抽检、专项整治、风险监测等各项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区委、区政府对安全区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和精心部署,及时将配套经费落实到位,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强化宣传教育,浓厚创建氛围。我区坚持将食药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基础工作来抓,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积极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努力营造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良好形势。一是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近年来,我区利用“3.15”、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12.4”等时机,组织各食药监管部门开展了26次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累计制作宣传展板800余块,接受现场咨询6000 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二是举办各类培训班。一方面,组织食药监管人员积极参加全市的业务培训活动,加强食药监管部门内部的人员培训活动,开展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业务培训,增强监管综合水平。另一方面,积极针对食药从业人员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一年来,举办各类培训活动10余次,培训受众1000余人。三是强化群众参与。及时公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信息,整合消费投诉平台,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健全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对 31起投诉举报案件进行及时核查办理,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二、创建成效

    (一)组织管理体系更加完善。一是积极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年初以来,我区以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健全监管网络、筑牢监管基础为目标,根据省、市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要求,2016年1月13日,邯郸市工商局丛台分局、邯郸市质监局丛台分局正式下划丛台区,同时与区食安办、区食药局合并,组建成立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负责丛台区食药领域的监管执法工作,将涉及食药监管职权的部门,统一整合到市场监管局,统一了辖区的食药监管体制。二是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为强化食药监管、推进安全区创建工作,今年区政府已召开政府常务会2次进行专题研究。区食安办、市场监管局及时组织召开周碰头、月例会和各类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和食品药品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共制定并下发各类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文件40 余个,召开各类会议50余次。三是健全完善三级监管网络。区级层面,区食安办在区政府食安委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的食药安全监管工作,形成了以区食安办为中心,食安委16个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的区级监管网络。街道(乡镇)层面,全区13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专职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形成了街道办(乡镇政府)负总责,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具体负责的乡级监管网络。社区(村)层面,制定出台了《“六员联防”制度》,初步形成了食药监管人员、包村干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公安干警、食品安全协管员和社会监督员共同负责的村级监管网络。四是明确监管主体责任。年初,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和食安委成员单位全部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状;同时,区市场监管局同各科室、各分局、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与协管员均签订了责任状;明确各自的监管责任,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

    (二)监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一是配齐执法监管装备。我区及时将食药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优先安排保障。目前,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已为食药监管执法配备了执法装备1200件、快检设备15套,置办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212台,强化了执法办案的取证手段,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食药监管水平。二是持续强化监管队伍建设。年初,对照省、市要求,区市场监管局设立了相应的监管科室,明确了食品药品专职监管人员,保证了食药监管的力量。为规范提升全区执法工作水平,年初组织我区食药执法能手、邀请市食药局处室领导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培训,5、6月份组织全区食药执法人员分三批参加了市局开展的食药监管执法培训,区市场监管局分季度开展了3次食药执法培训,并进行了闭卷考试,同时积极参加省局、市局组织的食药专项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了我区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有力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筹建了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配备相关专业的检验技术人员、检验仪器设备等,初步具备了常规指标的检验能力及现场定性速测能力。制定了食药监督抽检计划,截至目前,配合省、市级完成监督抽检351个批次,区本级完成快速检测50个批次,抽样检测240个批次。四是强化基层监管力量。加强了市场监管局8个基层分局的监管能力建设,安排专门人员专职负责食药安全监管工作,实现了监管关口前移,确保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在全区136个社区、行政村聘任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通过发放补贴、信息报送、定期培训、年终考核等方式,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引导其积极协助监管,有效发挥了协管员的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作用。

    (三)日常监管执法得到加强。一是简化食药许可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区市场监管局设立了专门负责食药许可工作的科室,开辟许可工作“绿色通道”,设立了办理许可专用电话,方便接受群众咨询办证。同时在区行政服务大厅公布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药品经营等许可证办事指南和办理程序,规范行政许可程序,简化办事手续,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截至目前,我区共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112个,《药品经营许可证》10个、《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60个,办结率为100%。二是完善企业档案,加强日常监管巡查。为全区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69家食品经营单位、209家餐饮单位、109家药品保化品经营单位,逐一建立监管档案记录并及时更新数据,持续规范完善企业档案管理,为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奠定了良好的信息基础。截至目前,监管执法人员已全面开展监督检查3次、共检查企业2000余家次,督促辖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场所、设施、设备、流程、人员等条件,必须持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责任管理、质量管控、培训教育等制度,其中发现问题企业18家,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今年以来,我区相继大力开展了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校园周边儿童食品专项整治、非法经营疫苗清查处置、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等10余类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上级监管要求,及时进行排查、及时进行整治、及时进行处置,共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100余户次,检查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20余家次,取缔无照经营食品经营户35户,其中排查隐患56个、整改完成56个;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426户,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11家,查处违法案件1例,受理案件9起;检查药品零售及连锁门店、免疫接种门诊社区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1300余家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69家,责令整改3户,警告4户,全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环境得到了有效净化。

    (四)企业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机制。年初,区市场监管局与辖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了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承诺书,督促企业有效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将企业责任管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质量管控、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培训教育等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不间断、不定期的监管巡查,推动了辖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强化教育培训机制。制定了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计划,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会议、进企业法律宣传、约谈负责人等方式,加强对企业法人、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将各项规定要求宣贯到食药从业人员,强化其质量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今年我区共开展集中培训6次,专题培训4次,培训人员1000余人次,开展食药法律进企业宣传教育8次,约谈企业负责人46人,有效提升了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三是完善食药安全追溯机制。建立健全了食药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督促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原辅料采购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出厂销售等“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企业形成上下游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可查询、可控制、可追究的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督促食品药品经营及餐饮服务企业以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为重点,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督促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的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确保食品药品零售、餐饮服务做到进货有台账、登记全、信息准、可追溯,保障食品药品批发做到来源可查、质量可查、去向可查。

    (五)应急处置水平有效提升。一是加强组织保障。为有力应对食药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处置工作,区政府专门成立了以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区市场监管局设置了食品安全应急协调科,负责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和应急信息发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人负责处置,保证行政资源能够得到有序协调开展救援。二是强化食药安全应急值守。坚持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双人双岗”的值班要求,强化日常值守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上传下达。三是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并完善了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操作手册,明确了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指挥机构设立、应急处置责任划分等一系列工作要求。在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丛台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模拟演练了从事故发生报告到善后处理各个环节的工作开展情况,有效提升了我区应对食品药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六)促进食药产业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国家、省、市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加大对辖区食药企业的帮扶工作力度,鼓励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提高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同时,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管理不规范、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企业及时进行整治,及时取缔无证经营单位,促进全区食药行业健康发展。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对全区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开展“明厨亮灶”改造,按照省、市“透明厨房”相关要求,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引导辖区餐饮行业健康发展。目前,我区共有食品生产企业9家,食品经营企业107家,药品经营单位109家,药品连锁企业74家,新增食品经营企业57家,新增餐饮单位3家,新增食药从业人员200余人。

    (七)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一是社会多方力量参与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监督监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聘任食药安全协管员协助监管部门开展工作,积极动员新闻媒体参与食药安全监督,发布食药安全消费警示,有效引导辖区公众正确认识和科学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食药安全单独依靠政府监管的局面得到有力改观。二是投诉举报渠道更加畅通。年初,监管体制调整完成后,我区及时整合了12331、12315、12365三个投诉举报平台,形成了“受理范围更广、处理力量更强、处置效率更高”的投诉举报新机制,建立了更加畅通的食药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社会群众主动保护自身利益,积极参与食药安全监督。三是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食药安全信息共享,积极协调市场监管、公安、农牧、卫生、城管等部门力量,建立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打击食药违法犯罪行为。今年通过联合执法,端掉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 5个,刑事立案4起,共查扣不合格食品等共5600余公斤,逮捕1人,取保3人。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食药安全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创新监管工作举措,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持续巩固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取得的成效,努力不断提升我区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一)巩固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成效。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加强对巩固安全区创建成效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基础工作滑坡的现象。区食安办将不定期对各有关部门、各街道(乡镇)涉及的创建工作成效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巩固和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成效,防止工作出现松懈。

    (二)继续强化日常监管执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全程监管、质量管控、风险监测、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日常监管巡查,积极落实习总书记提出了三个“最严”要求(坚持以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格落实上级监管要求,严厉打击危害食药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食药安全监管队伍教育培训计划,积极参加省市局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保证监管执法人员每年有固定学时的学习时间,持续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保证监管整体能力能够跟上形势的要求。同时,还将加强对食药安全协管员的培训,提升协管员的的协管能力,完善协管员管理制度,规范协管员的行为,进一步创新措施,激励协管员更加积极的参与食药安全监管工作,筑牢监管的最基层防线。

    (四)继续深化企业主体责任。继续通过宣传教育、约谈提醒、执法检查等形式,强化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企业负责人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制定和完善以食品药品经营者首负责任、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从业人员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制度,积极落实规定的各项质量安全要求,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诚信自律制度,推动食药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制度和机制,继续完善质量安全记录、信用档案建设等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违法违规企业坚决予以曝光,多措并举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五)继续加强食药安全宣传教育。制定食药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积极利用好3.15、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12.4等重要时间节点,丰富宣传形式和载体,开展好食品药品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同时,大力开展食药安全法制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活动,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扩大宣传教育影响范围,注重宣传成效,不断浓厚全社会共同关注食药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