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次区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自评报告

安次区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0日)

    根据《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冀食安办〔2014〕13号),我区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活动进行了全面自查,完成了创建各项重点任务。现将创建情况报告如下,虚心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推进创建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安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工作,将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活动列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多次专门听取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提出指导意见。区委、区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列入“十三五”规划,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底对乡科级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内容,建立了食药安全联合执法机制及食药安全事故查处、食药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食药安全信息发布、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等制度。同时,区政府与区直各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推动各部门把食药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2、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教育培训、普法宣传、知识讲座等形式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要求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验票、出厂检验、购销台账记录等管理制度,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水平。

    3、严格督导检查。在创建活动动员阶段、推进阶段、迎接考核验收阶段,区政府专门召开动员会议、调度会议。区食安办、区食药监局抽调专人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责任部门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上报反馈督导检查情况,确保创建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大经费投入,全力保障创建工作

    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保障,经费投入逐年增加,为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保障。2015年、2016年区级安排食药安全专项经费预算分别为296.43万元、393.92万元。

    (三)全面动员发动,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区食安办多次组织各乡镇(街道)、有关责任部门召开创建工作调度会议,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食药安全区创建活动宣传,形成人人参与、支持和关注食品药品的创建氛围。

    二、创建成效

    (一)完善组织管理体系。

    1、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意见》(冀发【2014】5号)文件精神,安次区结合区域实际,设立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了《<安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在乡镇(街道)建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明确了监管工作人员,区食药监部门派驻了执法人员。目前,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落实到位、人员到位、执法基本装备和食品安全现场定性速测指标所需仪器设备配备到位、各项制度不断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呈现了良好发展态势。

    2、完善区、乡、村三级监管网络。深入推进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健全区、乡、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实行“分区划片、责任到岗、明确专人”监管模式,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目前全区共有一级网格监管人员4人,二级网格监管人员123人,三级网格监管人员322人,确保片片有人管、户户有人盯。

    3、落实“六员联防”制度。在建立健全区、乡、村三级监管网格的基础上,聘请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志愿者,结合公安分局食品安全大队的执法人员,包村(社区)干部,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已经形成了全覆盖的“六员联防”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保障有人管事,基层监管能力不断提升。

    4、落实协管员经费补助。为及时掌握食药安全信息,发现食药安全隐患,在全区288个行政村、27个社区各选聘1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具体负责本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协助执法、宣传引导等工作,聘期一年。同时,为解决网格员和协管员“怎么干和干什么”的问题,区食安办组织了两次集中培训并印制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手册》、《食品安全法图解》、《协管员工作手册》等共2000册,发放到监管人员和协管人员手中,促进食药安全常态化、制度化监管。

    5、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2015年,为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责,修改完善了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制度,包括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约谈机制等;为规范食品药品安全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并实施了食品药品隐患排查和整改销案工作制度;为规范执法和信息发布,制定并实施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试行)、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工作制度;根据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召开食安委工作会议,厘清监管责任,将新的监管对象纳入监管范围;同时,为促进日常工作开展,制定了《2016年度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对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工作制度,进一步理顺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工,促进各部门、各环节监管措施的有效衔接,提高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水平。

    (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1、基础设备不断完备。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力度,为监管部门配备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提高了办公效率;为一线执法队伍充实执法仪器、取证工具、快检设备、应急装备等,丰富取证手段,规范执法过程,装备配备情况能够满足日常执法工作需要;设立了检测室,配备有3名检测人员,购置了检测仪器设备,检测仪器设备的配备基本满足食品安全现场定性速测指标所需仪器设备要求,能够对21个快检项目进行检测。

    2、监管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制定和完善了培训计划和培训制度,保证执法人员年度接受培训不少于40小时。同时,利用每周五下午固定学习日,安排食药执法业务骨干对全体执法人员培训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三)强化日常监管执法。

    1、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研判。定期召开风险会商会议,适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监测行动。每季度,食安委组织农业、畜牧、食药监等部门召开一次风险会商会议,听取有关成员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展以及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等情况汇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实际问题。2015年10月至今共开展了4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风险隐患台账登记和整改销案制度。

    2、强化抽检,发挥食品药品抽验的技术支撑作用。自省级食药安全区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在市局、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食品药品监督抽验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措施。制定了《2016年安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成立了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抽验品种及完成时限,为食品抽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监督人员抽检能力。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相关知识的学习。三是加强监督抽样,保证完成食品药品抽样任务。工作中把食品药品监督抽验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与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合理安排抽检时间和区域,确保抽检顺利实施。截止2016年10月1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全部完成食品13大类600个批次的抽样任务(含240批次的食用农产品),分别委托北京食品质量检验院、青岛捷安信科技检验公司完成,现已收到检验报告276份(食用农产品120份),其中不合格报告6份,合格率为96.1%。已完成药品抽检27批次均合格,医疗器械6批次均合格,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合计抽检12批次其中化妆品不合格1批次,已处理完毕。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0月1日期间,在组织和承担上级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工作中,我区共计抽检食用农产5385批次,其中,种植环节抽检蔬菜20批次,不合格或问题产品0批次;养殖环节抽检产品5125批次,不合格或问题产品0批次;市场监管环节抽检食用农产品240批次,不合格或问题产品0批次。各环节均未检出国家命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3、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治理食品药品重点难点工作的基础性、长效性作用,坚持长效整治与开展阶段性整治相结合的方式,针对重点时间、重点环节、重点单位,县食安办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相继开展了春节期间、元宵节暨全国“两会”期间、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农村集体聚餐、桶装水专项整治、食品市场整顿提升、药品医疗器械集中整治等多个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整体水平。为强力推进集中整治扎实开展,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我区坚持从专项行动实际出发,成立领导小组,分析重点隐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措施、时限,采取督导、督办方式,强力推动各项整治工作。2016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650人次,监督检查单位4000余户次;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立案6起,结案6起。罚没金额合计7.7万余元, 2016年全区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4、全面实施“三小”登记备案管理。

    一是将省市局“三小”相关文件向辖区乡镇政府、街办处、龙河园区进行了全文转发,二是组织食安办负责人和村街(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召开了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培训会议暨“三小”备案登记工作培训会。三是指导受理人员登录省局官网进行网上实操,通过耐心细致的培训,积极推动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登记备案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协调辖区医疗机构深入辖区北昌农贸市场、兴安市场、西城市场等等现场进行采血体检。同时,区食药监局和乡镇食安办人员随身携带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设备现场办公,为符合条件的食品经营户办理并发放小摊点备案卡。做到了现场受理、审核、发证一条龙服务。截止目前,已办理食品小摊点备案卡296个。分五次组织辖区五条街道的餐饮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耐心细致的讲解了小餐饮登记备案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目前已办理小餐饮登记证154个。组织召开小作坊从业人员培训,并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向小作坊从业者宣传,指导。目前已办理小作坊登记证5个。 5、大力开展百日攻坚行动。

    为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百日攻坚行动,一是制定并印发了《安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二是成立了以单位一把手为组长,各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食药监局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三是明确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要求,定期召开百日攻坚行动调度会、相关成员单位协调会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和开展情况。截至目前,我区出动执法人员320人次,排查食药生产经营单位100余家;组织乡镇食安办、食药安全协管员摸查食药生产经营企业300余家,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四)严格落实企业责任。

    1、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度。 2016年,组织各职能部门分别下发告知书或与被监管对象签订承诺书、责任书2000余份,引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督导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并落实产品追溯机制。同时,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约谈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针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对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2、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和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工作。我区采取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方式,坚持“检查标准统一、评定方法统一、等级标识统一、公示要求统一”的四统一原则,加快推进餐饮业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目前,我区共有餐饮单位328家,其中大中型餐114家,小型餐饮单位147家,学校食堂67。已评定动态等级单位数328家,100%完成我区餐饮业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四举措推进“明厨亮灶”工作。一是与行政许可相结合。对新设立的餐饮服务单位,要按照“明厨亮灶”要求开办;对原有的餐饮服务单位,督促其尽早改造,达到“明厨亮灶”要求。二是与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将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作作为量化分级动态评定的重点内容。三是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对具备改造条件,但积极性不高、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四是与示范创建相结合。将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作为创建示范单位的前提条件,对积极开展“明厨亮灶”工作、诚信守法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优先推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目前辖区餐饮服务单位100%完成“明厨亮灶”工作,其中28家“网络厨房”在线监管。 3、全面建立食药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督促和警示生产经营者全面履行质量安全责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了持证企业诚信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健全应急机制。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应急工作管理,区政府印发了《廊坊市安次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廊坊市安次区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成立了“安次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编印了《安次区食品安全事件防范和应急操作手册》,开展了应急培训工作。2016年10月,区政府食安办组织开展了1次一般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各相关部门对紧急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2、强化不良反应监测。建立了安次区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并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截止目前,我区乡镇卫生院以上级别医疗机构已100%入网并全部填报了药械不良反应报告病例。药品不良反应已报告350例,器械不良事件已报告60例。药品严重不良反应报告数30例。

    3、加强舆情监测。区食药监局制定并下发了《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分析、处置工作制度》,明确了舆情监测信息员,随时关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涉及我区食药安全方面的信息。2015年10月至今我区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舆情事件。

    (六)促进产业健康发展。一是制定发展规划。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安次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明确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药品监管的长效机制。同时,安次区食安办出台了《关于提升食药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意见》,鼓励辖区食品药品企业做大做强。二是优化发展环境。推行“一站式”办公,将审批职能统一放到安次区行政服务中心,优化审批环节,对重点食品药品投资项目、重点企业审批开通“绿色通道”,大大提高审批效率。三是坚持管扶并重、服务为先。我区贯彻监管和服务相融合的工作理念。通过实施标准化管理,实现由粗放式、经验式管理向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转变。积极鼓励药品零售企业通过兼并、联合和资产重组等形式,整合其他连锁企业和单体药房;鼓励单体药房加盟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实行统一管理模式;积极帮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正规化、连锁化、公司化发展。

    (七)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1、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教活动。

    一是开展日常宣传。我们始终秉承“宣传也是监管力”的工作理念,今年以来重点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两节”期间食药安全宣传、“12·4”法制宣传日等重点节日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同时结合局窗口办证时、日常监督检查时进行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不断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同时结合日常监管还开展了食药安全“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下基层”等宣传活动。

    二是创新方式,开展特色宣传。为了加大对省级食药安全区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与关注,我区还开展了“厨艺大赛”、“食药安全知识竞赛”:“食品安全娃娃知”等特色宣传方式,加大公众知晓度。

    三是宣传形式多样化。租用流动宣传车,全天不间断的流动宣传,同时播放食药安全视频,租用人流量较大的十字路口电子LED屏,全天不间断播放食药安全警示信息及举报电话;在全区315个行政村、社区利用村级广播进行了3次大规模食品药品安全专题集中播报,粉刷墙体宣传,悬挂食药安全宣传条幅;在食品药品经营企业、集贸市场开设食药安全宣传专栏130个。

    四是开设食药安全专栏、专刊。在廊坊市电视台安次时讯栏目设立专栏不定期宣传食药安全监管动态及食药安全知识,重点宣传重要节日、重点时段组织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营造严打整治的高压态势,同时在黄金时段播放食品安全宣传标语;创办印发《安次区食品安全专刊》文本,内容涵盖食药安全法律法规、部门监管动态、食药安全知识等;创办《安次区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工作简报》,及时刊登各单位食药安全创建工作动态信息;利用廊坊日报等报刊发布食药安全监管信息及工作动态。创建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手册和读本20000册,张贴各类宣传海报250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张。制作展板、举报电话公示牌等1500余块、悬挂条幅1200余条。通过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活动的开展,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了“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专题、户外有广告”的全覆盖格局,宣传教育形式丰富多彩,群众参与的氛围浓厚。

    2、组织开展培训教育。组织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参加各类培训班,定期聘请局外讲师讲解食药安全相关知识。共开展执法人员、食药安全协管员集中培训教育活动15次;编印《安次区食品安全专刊》500余册,分送到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行政村以及监管对象,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成效;区教育局将食药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生教育培训,统一下发培训教材,每月培训不少于1小时,全年食品药品安全教育不少于10小时。同时,通过召开主题班队会、安全教育课,“致家长的一封信”、“放假通知”等形式广泛开展食药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提高了中小学生食药安全意识。

    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我区按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制定了《投诉举报受理流程图》,明确来电、来访、来函和上级交办等形式的投诉举报受理、办理及反馈等各环节的时限,做到“有诉必接、有诉必果”确保投诉举报处置及时、有效,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有效打击。同时,按照“谁处理、谁反馈”的原则,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今年以来,我局共接收举报线索82件,反馈满意率100%,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下一步打算

    以上是我区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具体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突出重点、主动作为,扎实开展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一)继续推进各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继续对全区“四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完成监督抽验工作;开展风险监测,收集舆情信息;开展多渠道普法宣传,提升食药安全社会共治水平;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确保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二)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一是加大推进力度。根据时间节点要求,提前谋划部署各项工作,加快推进进度,适当提前,不能拖后。二是加强信息报送。每月按时保质报送网格化工作信息,及时将工作亮点、经验做法进行反馈。三是加强培训。加强协管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合理安排课程,有效提升工作能力。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形式宣传网格化工作措施和成效,争取群众参与和支持,加快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三)加强“三小”食品业态监管。

    着力解决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监督管理,引导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推动“三小”单位的规范提升,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