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区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自评报告

双桥区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自评报告

双桥区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2日)

    根据《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冀食安办[2014]13号),我区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进行了全面自查,完成了创建各项重点任务。现将创建情况报告如下,虚心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创建工作以来,区政府先后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食药安全纳入了双桥区政府“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2016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年初制定并印发了《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安排》和《双桥区食品药品安全县(区)创建活动方案》及实施细则,对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2016年,我区加强了对食药安全工作的领导,适时调整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领导小组,区长杨玉甫亲自担任委员会主任和领导小组组长;成立了由主管区长王文龙任组长、相关监管部门、镇街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召开动员会议进行了部署。区政府结合双桥实际,积极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明确了食品药品各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厘清了各自的监管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食药安全安全监管方面,明确分工,密切合作,保障全区食药安全。

    (二)强化经费保障。食药监管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全部列入了区财政预算,2016年农业、市场监管、卫生计生等部门财政预算总额1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8 %。

    (三)宣传发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制作宣传栏、张贴海报、送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部门将食药安全宣传工作纳入中小学培训计划,印制了食品安全知识相关教材,设立专门课程对中小学生进行食药安全知识教育;在政府、监管部门网站和电视台开辟食药专栏,定期发布监管动态及消费警示,提醒公众理性消费;倡导社会各界安装全省“药安食美”APP手机软件,通过实时查询、快速点评、投诉举报等方式促进商家的法制意识、诚信意识,食药安全自律程度有了极大的飞跃。

    二、创建成效

    (一)完善组织管理体系。一是完善监管体制。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我区将区食安办、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职责整合,组建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4个食品药品监管业务科室(食品流通科、餐饮消费监管科、食品生产科、药械监管科),并且专门设立了商品质量检测科,负责全区食品抽样检测工作,能够顺利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检测任务。下设机构由原来3个食药监督所增加到5个分局(副科级),专业技术人员增加到35人,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含流通领域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总数达到96人,超过了省局规定的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占辖区总人口万分之二的要求。全区12个乡镇、街道食安办配齐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员24名,115个村(社区)配备食药安全协管员127名,聘请社会监督员127名,在行政村建立了包村干部、监管员、协管员、社会监督员、公安干警和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六员联防”机制。根据地处承德市核心区和建设国际旅游城市需要,组建了一支由99人组成的食品安全机动安全员队伍,增强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区财政拨付专项经费,落实了食药协管员相关待遇,为协管员配发了手机并安装了协同办公系统,促进了协管工作开展,提升了协管工作效能。二是建立健全监管机制。2016年,我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出台并完善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应急方案》、《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食品药品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等规范性和指导性文件30余个,为有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加强目标责任管理。明确镇、街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镇、街、村、居落实属地排查责任,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对本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全责。区政府办公室在机构改革方案中,对监管职能交叉部位安全监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又及时调整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并明确了办事机构和成员单位的职能分工。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无死角、无盲区。四是严格督导考核。各镇、街和相关监管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年终区委、区政府工作考核体系,考核结果纳入了年终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利用全区督考系统,将全年工作分解到每个时间段,由区督考办以时间节点为依据,全程督办。区政府还专门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及评价细则,对各镇、街、监管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量化评定。

    (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一是加强监管执法装备建设。食药安全监管的快速检验检测、执法取证、应急处置、通信交通执法装备配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基本上满足了食品药品监管需要。因双桥区属于承德中心城区,按照与承德市市场监管局的职能划分,自2016年起,双桥区范围内重大接待活动保障工作由市局负责。为避免发生财政浪费,在采购执法装备中,我区将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耗材配备数量适当降低,各环节抽样检测数量提升,充分发挥专业抽检机构的作用。二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专业技术培训,邀请省、市局专家现场授课。在食品安全执法人员中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自学活动,有效的提高了食药监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在全区大型连锁食品销售单位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设置了食品快速检测室,购进了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和试剂,并顺利开展了检测工作。制定下发了《2016年度双桥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逐步提升了全区食品内在安全质量。加强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不良反应监测,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了定期排查制度和风险会商制度,制定了双桥区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并且按时限完成了监督抽检任务。

    (三)强化日常监管执法。一是强化日常监管。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增加监督抽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检的范围和频次,加强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药品及医疗器械等各环节隐患排查监管。全区餐饮消费环节量化等级评定和动态考核累计分级评定632户,年度动态考核和升降级工作全部完成。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悬挂食品安全公示牌工作全部完成,下一步将积极做好三小公示工作。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并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大排查、大整治”、“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无证私房菜、室外烧烤和“住改商”无照经营食品专项整治”等20项专项整治行动,对每项整治活动均进行了认真的部署,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了我区重要时段、重点品种、重要区域的食品安全。共出动执法人员7980余人次,检查食药生产经营单位9841户次,集贸市场20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187份,责令整改通知书230份,一般程序案件结案8件,罚款9.87万元,行政拘留10人,没收不合格食品86公斤,饲料1360公斤,酒类商品24箱。三是加强联合执法。出台了食品安全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在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对生产经营企业的制度建设、档案管理、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生产销售流程及从业人员等方面情况进行认真的排查,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当即限期整改和处理。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3次,出动执法人员651人次,执法车辆189台次,共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31个,其中,取缔无证食品摊贩18个,无证烧烤68个,无证私房菜71个,责令停业整顿17家,责令整改66家。

    (四)严格落实企业责任。一是加强许可证管理。制定完善了《行政许可效能考核制度》,行政审批全部集中到区行政审批大厅办理,提高了工作效率。进一步压缩许可时间,符合固定的7个工作日出证。二是完善责任落实机制。积极帮扶企业健全和完善责任管理、质量管控、培训教育等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划分和责任人,提升企业作为食药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加强对食品药品企业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等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企业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三是健全诚信体系。年初,各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与各相关企业层层签订了承诺书,并为每家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了信用档案,将食药企业分为A、B、C、D四类,由各监管部门按照网格化定期巡查,并将巡查结果记入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动态监管和“红名单”、“黑名单”制度。四是提升食药安全监管效能。制定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销案制度、问题食品后处理机制、食品药品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健全了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台账、整改销案台账及问题食品处置台账,由食安办牵头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分析研判会,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隐患进行分析研讨,商议出有效的解决方案,积极排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提高了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是提高应急处置水平。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调整了应急领导小组,编制了食品安全应急手册,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应急培训。每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锻炼了应急队伍、密切了部门协调配合。二是加强风险监测能力。制定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舆情处置办法》、《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指定了专门机构和人员监测食品安全舆情,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传递权威声音,牢牢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分环节制定食品检测计划,特别加大乳制品和含乳食品等高风险食品检验检测频次,对高风险食品及时发布预警。今年以来,共抽样检测食品115个批次,食用农产品240批次,合格351个批次,合格率98.9%。对抽检的不合格食品均已立案处理。

    (六)促进食药产业健康发展。组织制定了《关于“十三五”辖区食药生产企业提升规模化、集约化水平的意见》加强了企业质量科技管理,提升了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药品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全部建立了药品质量授权人制度,并落实到位。

    (七)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一是强化宣传培训。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和食品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加强了食品安全宣传,采取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游走字幕屏上投放音频,在《承德广播电视报》上设置食品安全专栏和在《承德日报》、《承德新闻网》等媒体刊登宣传稿件,建设“双桥食药监管”微信公众号等措施,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政策。2016年6月份,在市区中心广场举办了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县(区)系列活动。一年来,累计在各级媒体刊播食品安全新闻报道及图片60多篇。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整合12331、12315举报受理机构,指定专门机构及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对于群众举报及12331移送案件,积极应对,细致分析案情,及时将案件移交至相应监管部门,并适时督促监管部门尽快调查核实,一旦发现举报属实,对当事人进行从严处理。2016年,我区共接到食品药品安全举报投诉及群众咨询497起,均已办结。三是发挥群防群控作用。推行了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模式,网格责任同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投诉处置、案件查处和宣传培训等紧密结合,通过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的方法,细化了管理、强化了监督。调动消费者、新闻媒体、志愿者等社会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大力发挥了食品安全基层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的作用,协助监管部门开展工作。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巩固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成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强化宣传整治效果,曝光典型案例,树立标杆企业,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积极开展各种培训活动,提高食品药品安全队伍素质,增强企业自律和诚信意识。二是继续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管控和过程监管,制定并严格执行各环节监督检查操作规范。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整顿,着力解决关键环节监管难题。加强案件联办协同、区域合作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力度。三是继续推进网格化监管工作。在食品药品监管网格有效运行的基础上,建设网格化信息平台,推动网格员信息化监管,力争年底前实现网格监管信息化。四是继续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食药生产经营者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指导生产经营者加强内部管理,依法生产经营。通过实行分级管理,签订诚信自律承诺书,建立黑名单制度等,推进食药生产经营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