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自评报告

元氏县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自评报告

元氏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7日)

    根据《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冀食安办〔2014年〕13号),我县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进行了全面自查,完成了创建各项重点任务。现将创建情况报告如下,虚心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每年制定重点工作计划,政府常务会议每年研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4次以上,确保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将创建工作列为2016年“十件实事”之一,写入县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成立了常务县长任主任,食安办31个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办公室,统筹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调度、信息沟通、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集中办公,实现了组织机构、办公场地、办公经费和工作人员“四到位”。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推动了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2015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四次专题研究部署了食品安全工作,县政府食安委两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二)强化目标责任。按照省市创建活动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全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和日常工作实际,由食安办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进行了充分调研和座谈,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元氏县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方案细则》,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也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分解创建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为顺利开展创建活动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强化经费保障。将人员和工作经费及抽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现了食品药品安全经费稳定增长。通过招标购买执法装备及快检设备,加强对创建工作的软硬件建设投入,从而达到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县设备标准要求,真正做到硬件促达标、软件上水平。

    (四)强化宣传发动。一是启动食品药品安全县万人签名活动。2016年3月15日由县食安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安办成员单位共同发起,由副县长徐建航主持,食安委成员单位主管副职,各乡镇食安办主任,各乡村的协管员(信息员)以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的食品药品安全县万人签名仪式,在全县营造了人人关注,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食药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教育、科普教育和中小学教育培训计划。在食药安全进校园活动中,向全县中小学生发放食药安全倡议书、宣传写字本1万余本,提高学生对食药安全的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万家”巡回宣传和“文明餐桌行动”宣传、3.15消费者权益日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创建开展以来,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35次,发放宣传彩页30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350条,接受群众咨询600余人次;在元氏电视台设立食药安全知识专栏,每天滚动播出食品安全宣传标语;利用移动、电信、联通短信平台向全县群众发送创建食药安全县公益短信,共发放约30万条;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户显著位置张贴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试点口号和创建标志;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大大增加了创建工作宣传受众面,增强了广大消费者食药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创建工作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监管制度,全面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先后制定了安全事故查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六员”联防、考核细则、问题食品处置、“黑名单”管理、案件协查、舆情处置、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20余项制度,从不同层面、不同方面加强制度约束,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规范运行、落到实处。

    (五)强化考核奖惩。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县领导多次督导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创建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切实加强监管,千方百计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2012年,我县就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对部门、乡镇绩效考核、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2015年,县委、县政府又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考核权重,增加考核分值,由原来的2分提升到乡镇4分、县直有关部门5分,分值比重大。同时,县政府每年与乡镇和部门、部门与食品药品企业、乡镇与辖区行政村、企业均签订食药安全责任书,构建了县、乡、村、企四级联动的责任体系。县委、县政府还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对乡镇领导班子和县直部门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并实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同时把食品药品安全相关工作,纳入我县十三五规划重要内容。

    二、创建成效

    1.(一)完善组织管理体系。我县紧紧围绕上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监管体系。一是食品药品体制改革全部完成。2015年1月,将食安办综合协调和商务部门的酒类、调味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到县食药监局,将商务部门的畜禽屠宰管理职能划转到县农牧局。将质监、工商部门的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职能和人员划转到县食药监局。2015年6月,根据元编[2015]7号文件精神,设立了元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确保了机构到位、职能到位、人员到位。二是强化了乡镇监管机构配置。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明确的要求,在各乡镇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整合加强了食品药品监管力量,为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提供了更有力地支撑。三是筑牢了村级监管防线。在208个村设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明确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208名。组建了“六员联防”(包村干部、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公安干警、食品药品协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食品药品社会监督员(志愿者))网格化监管网络,形成了群防群控的格局。建立了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全县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初步形成,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监管。

    (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一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采取“分级、集中、一联合”定期对县乡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监管部门分批对乡镇监管人员和农村协管员进行集中培训,乡镇每月对农村协管员进行集中培训,部门执法人员联合乡镇监管人员共同执法培训模式,全面提升监管水平。二是加强电子信息化建设。一方面,充分发挥电子实时监控系统作用,加强对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县乡医疗机构的有效监管;另一方面,实现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电子信息化管理,全面推广“药安食美”手机监控系统,社会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三是强化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食品药品监督抽检作为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的一项重要手段,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作用,预防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各有关部门分别制定了各自监管环节的监督抽检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抽检工作,抽检范围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各个环节,覆盖全年。

    (三)强化日常监管执法。建立完善企业信用档案,梳理监管漏洞和盲区,实现对所有食品药品企业依法有效监管。一是加强制度刚性约束。制订了小餐饮服务备案管理、农村集体用餐备案管理、食堂开放日、食品安全管理员、农产品市场准入等12项监管制度,将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店、小摊点“三小”企业纳入有效监管范围,堵塞监管漏洞 。 

    一是加强农畜产品源头的监管。1、扎实有效地履行农产品质量监管责任,突出整治重点,对重点蔬菜品种和重点蔬菜生产基地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实现无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2、全面加强基地监管。督促蔬菜生产基地开展农产品质量自检或委托检测,特别是无公害蔬菜要做到批批检测,合格的方可采收上市。严禁使用高度高残留农药,确保所产蔬菜质量安全。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加快质检站建设,落实运行经费,正常开展定量检测工作。做好例行监测,积极配合农业部、省农业厅做好农产品例行监测和风险监测,对重点蔬菜基地、品种增加抽检频次,扩大监测参数和品种,准确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和质量状况。今年以来县本级抽检3752批次,承担上级抽检监测102批次,未检出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第二季度农业部到我县抽样,预测样品20个,筛选出3种7个样品,经农业部检测全部合格,受到市局和检测中心表扬。4、加强蔬菜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无公害蔬菜产地已认定6.5万亩,认证蔬菜产品10个。从产地产品认证和证后监管两个环节入手,推进标准化生产,稳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5、狠抓畜产品源头治理,强化企业监管力度 。开展节假日期间畜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县所有备案的96个养殖场,13饲料生产经营企业、21家兽药经营门市全部每月按要求进行巡查监管,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问题。认真开展动物防疫、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屠宰检疫,把好动物产品上市关,检疫肉产品423吨;继续推进“瘦肉精”同步检测;共抽取尿样3876份、肉样235份,抽检全部合格;加强动物检验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电子出证覆盖面达到100%,电子出证率达到90%以上。强化乳粉用奶牛场建及生鲜乳质量安全工作。视频监控网络实现了规范化正常化运行率95%以上;共巡查奶牛养殖场140个次;无害化处理不合格奶10.85吨;取缔7个不适合办场的奶站。加大监测力度,全面加强畜产品质量检测。监测站每周对规模养殖场进行一次抽检,每月对全县生鲜乳收购站进行一次普遍检测,今年以来,畜产品质量检测站已检测样品1886份,其中生鲜乳样品716份,市场肉样300份,养殖场尿样870份。所检样品全部合格;向市局送奶样36份,饲料样品省检中心16批次,兽药市检中心10批次,送检样品全部合格。共出动执法人员2200人次,车辆670辆次,开展监督检查110 余次,查处动物卫生监督违法案件7个,畜牧违法案件6个,有力地打击了违反《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监督病死猪畜禽无害化处理7808头。

    二是打造“标准型”生产加工环节。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六整治”活动,重点对白酒、饮料(大桶水)、食用植物油、肉制品、谷物加工品等产品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是否超范围生产;是否对原辅料进货查验、是否索证索票;是否按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到目前,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47家,抽检27个品种,全部送检。对存在问题的7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三是打造“规范型”食品流通环节。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销售者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得到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全面推行以区域化监管为主要内容的“网格化”管理模式,以辖区内“经济户口”为基础,建立健全食品经营单位登记台账,加大对全县范围内食品经营户的检查力度。检查食品经营户646户,城区545家食品经营户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查扣问题食品17公斤,办理案件11起,监测7户食品经营户,抽测107批次食品,有效规范长春路、槐阳大街熟食制品暴露销售、无防尘、防蝇设施,使长春路步行街两侧食品销售店铺卫生状况大有改观,证照悬挂整齐,索证、索票完善,进销货台账记录完整。以点带面,加快基层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信誉楼超市设有食品安全检测站,对进入商场的农产品进行批批自检。 

    四是打造“放心型”食品消费环节。

    一是开展摸底调查,建立监管档案,目前建立学校食堂基本档案信息45家。2016年4月13日市局在我县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共话“三无”整治会。我县打造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作在河北电视台《今日资讯》和《石家庄日报》给予经验报道。

    二是利用假期与教育局联合开展学校食堂整治,与各学校签订《元氏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确保不发生群体事件。

    三是对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的从业人员350余人进行了培训,强化了学校责任,正在建立由监管人员、学校食堂负责人、小餐桌负责人、学生家长组成的微信群,监管人员发布食品安全知识及监管信息,学生家长反馈食堂、小餐桌问题,学校食堂、小餐桌负责人反馈整改情况,监管人员、监管对象、学生家长互动,共同管好易发生群体事件的食堂和小餐桌。同时配合县大气办,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治理。

    四是开展培训教育,食药监局与教育局4月3日在教育局六楼会议室联合召开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会,对《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对全省开展“明厨亮灶”、“清洁厨房”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并着重强化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意识,会上与各学校签订《元氏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45份。

    五是联合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的8家学校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

    六是抽检各类业态的餐饮服务单位78户,共抽检123个批次。

    七是严把关口,规范问题食品及餐厨废弃物处理。县市场监管局制定了问题食品后处理工作流程,印发《问题食品后处理制度》,凡是处理问题食品都要登记问题食品处置台账,严格按照规范对问题食品收集处理。县市场监管局联合住建局印发《关于加强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的通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处置协议》,进一步明确了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流向等内容。五是打造“安全型”药品保障环节。深入开展认证后药品经营企业GSP追踪检查,防止认证后的滑坡现象的发生,确保药品企业规范经营。抽检20个批次,没有检出不合格的批次。药监局同时设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并在5个县级医疗机构及15家乡镇卫生院设置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点,在42家药品经营销售单位建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指定专人负责通过网络进行案例的上报,基本实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全覆盖。通过对所有食品药品企业依法有效监管。截至目前,我县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发生。

    (四)严格落实企业责任。

    一是及时将“三小”企业全部纳入监管范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三小”企业实现了有效监管。

    二是强化硬件设施提升。加强对企业的帮扶力度,督促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改建和扩建,使企业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流程、人员按照许可和备案等条件全部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三是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建立并严格落实责任管理、质量管控、培训教育、质量授权人等管理制度,重点是索证索票制度认真落实到位,做到每个品种可有效追溯。落实企业承诺制度,企业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并将承诺书在明显位置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强化企业管理。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达到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标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均按时完成新修订的GMP、GSP认证,生产企业建立药品质量授权人制度并严格落实,提升了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是严格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追溯机制。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能够实现有效追溯,制定了原辅材料采购、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出厂检验、包装标示、产品流向以及不合格食品药品召回等管理制度。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是修订和完善了《深元氏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操作手册》。每年组织各监管部门开展食品药品业务知识和相关技能培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了全县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各部门和乡镇也制定了符合自身实际的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处置队伍,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和舆情监测制度,有效锻炼了监管队伍应急处置能力,为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打下了坚实基层,形成了全县上下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应急处置体系。

    (六)有奖举报制度贯彻落实。制定了《元氏县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将食品药品安全有奖投诉举报电话通过电视台、明白纸、宣传画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布;明确了专门人员进行了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复。

    (七)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制定出台了《元氏县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做到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涉刑案件及时移送,对刑事案件及时立案侦查、依法判决,未出现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情况。

    (八)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同时制定了新闻发布制度,确定了新闻发言人。制定年度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在政府网站、县电视台发布食药安全警示信息、定期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及消费警示15条,向人民群众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有效防范安全风险。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和科普教育活动,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生教育培训内容,广泛动员全县人民群众关心食品药品安全、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民群众对于食品药品安全的知晓率显著提高,群众满意度有效提升。全县上下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格局,社会共治氛围日趋浓厚。

    三、下步打算

    我们将紧紧围绕“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总体目标,继续巩固、深化、拓展安全县创建成果,不断丰富内涵,提升质量,打造安全县的升级版。

    (一)发挥新机制监管优势。充分发掘和发挥新机制的潜能和优势,将新体制巨大优势转化为监管工作的强大动力,加强乡镇监管所规范化管理,切实履职尽责,加大乡镇监管所执法装备配备力度,提升装备保障和监管水平。及时完成农村协管员队伍调整,调动积极性,使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夯实农村基层监管基础。同时,加强乡镇执法人员和“六员”的培训,充分发挥乡镇和“六员联防”作用,筑牢基层第一道防线。

    (二)继续探索创新监管机制。不断丰富完善工作新思路、新举措,优化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进一步规范“三小”企业,将其纳入有效监管范围,备案(持证)率达到100%。以抽验为突破口,进一步整顿规范我县特色传统食品加工行业,如驴肉、烧鸡等,确保其符合国家食品标准。围绕旅游产业,规范农家乐管理,打造健康的旅游餐饮市场,促进我县旅游经济发展。加强“药安食美”手机在线监控社会共治平台建设,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和使用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推进“明厨亮灶”和“清洁厨房”工程。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实施电子化监管,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推进网格化监管,使其最大限度发挥作用。

    (三)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让广大群众和社会更好的监督。一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目录和责任等进行全面清理,使行政权力运行程序规范有序、简明清晰、公开透明、高效便民。二是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保证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大力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强化监督,一方面,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完善行政许可与执法监督相分离的监管制度,做到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另一方面,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在开展食品药品执法活动中,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四是加强培训,提升执法队伍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四)巩固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成效。加强安全县创建成效的跟踪检查,防止反弹。县食安办将不定期对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涉及的创建工作成效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巩固和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成效,防止工作滑坡。组织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制度、理顺机制,继续深化餐饮单位量化分级、构建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和信息网络,形成长效监管的治本之策;同时,引导食品药品经营企业和单位提升质量意识、自律意识、道德意识,从根本上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