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外来居民承租部队用地进行大棚种植,是否由部队普查?
答:是的,由部队负责普查。
17. 在城里居住的居民中,有养鸽子20只及以上的,是否是普查对象?
答:城镇居民养鸽子是休闲娱乐,不是以肉用为目的,因此不是普查对象。同样的情况,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只要是宠物饲养,都不是农业经营活动。
18. 居住在农村,土地全部出租,收取租金,本户不经营农业,是否普查对象?
答:该户的土地虽然全部出租,但其对确权(承包)土地的权利并没有完全失去,而且是当作资产获得收益。因此,符合居住在农村,有确权(承包)土地的住户,算普查对象。
19.家里只有1人,且在服刑,有承包地也撂荒,如何处理?
答:农业普查是“有地就登”的原则,只要承包的地还是算在这个人或户的名下,没有任何经营权的转移,那就要作为普查对象。
(河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