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为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对我省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石家庄海关予以认定,使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政策依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第34号令)、《河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冀发改技术〔2011〕305号)。
办理程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组织申报通知,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属地发展改革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管理办法共同组织认定。
办理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咨询电话:0311-8860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