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动小微企业降费减负

2016-09-01 15:11:23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白泽豪

    政策内容:为进一步加大对我省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自2015年6月1日起,我省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2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中央和地方共享的收费项目属地方收入部分全部予以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5项;降低标准50%征收的8项,其中2项为政府性基金。对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改善生态环境等政策的矿山开采、采砂等小微企业收费不予减免。2016年对中小企业停征价格鉴定认证费、游乐设施和燃油加油机整机防爆安全检验费。

    政策依据:河北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印发《关于减免对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冀财税〔2015〕34号),河北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印发《关于停征两项省立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税〔2016〕55号)。

    办理程序: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微企业范围,享受免征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办理部门:各级财政、价格等部门

    咨询电话:0311-86773417

相关新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