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省级机关行政许可大厅等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窗口单位“四零”服务承诺制度

2016-09-01 15:06:06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白泽豪
一是服务受理零推诿。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等制度。

    政策内容:一是服务受理零推诿。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等制度。做好服务公示和公开承诺,向服务对象公开部门和个人服务承诺,以及服务内容、工作流程、申报材料、收费标准、办事进度和结果等。在服务场所设置岗位牌,工作人员佩戴身份牌,对于服务对象符合规定的需求即时受理。二是服务方式零距离。推行网上申报服务、电话预约服务等多种便捷服务方式,对距离较远、往返困难及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服务对象,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提供点对点、一条龙服务。窗口单位要明确本系统本单位的标识、标志,公布工作标准、业务标准,在明显位置张贴办事指南、岗位职责;在大厅设置咨询台或者引导台,提供咨询服务和单据填写示范文本,整齐摆放各类宣传页;保持环境卫生清洁。三是服务质量零差错。不断优化窗口设置,科学简化办事程序,做到“一站式”服务,不断提高办事效率。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做到努力提升岗位技能,增强服务本领,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要求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对超越职责权限的事项要及时请示,要以严谨细致的态度,确保每个环节不出错。四是服务结果零投诉。窗口单位设立群众意见箱和监督举报电话,加强与服务对象的沟通交流,接受监督,对服务对象的投诉、意见建议及时受理。窗口单位应建立群众满意度即时评价系统,每月汇总一次评价结果。聘请社会监督员,进行定期巡查。有关省直部门机关党委以随机明察暗访等方式,监督检查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服务行为。

    政策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省级机关作风整顿的意见》(冀字〔2016〕6号)。

    办理程序:按照省级机关行政许可大厅等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窗口单位实行“四零”承诺服务有关规定办理。

    办理部门:省直机关工委、省级机关行政许可大厅等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窗口单位

    咨询电话:0311-87800651(白天)87800237(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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