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对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实施政府补贴

2016-09-01 15:00:05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白泽豪
设立省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按项目核心技术投资的30%,对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实施政府补贴。

    政策内容:设立省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按项目核心技术投资的30%,对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实施政府补贴。

    政策依据:《省经贸委 省财政厅等六厅局关于大力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意见》(冀经贸电力〔2002〕342号)、《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收缴与使用管理的通知》(冀发改运行〔2004〕725号)、《关于印发〈河北省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建〔2015〕101号)。

    办理程序:企业向同级发改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对省直和各市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省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导向计划,待项目竣工验收检测后,下达省补贴的专项资金计划并拨付专项资金。

    办理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咨询电话:0311-88600396

相关新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