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6-09-01 14:36:38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白泽豪
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内容: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办理程序:企业可以在月(季)度预缴申报时享受优惠政策;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办理部门:国税部门优惠备案机关为区县级主管税务机关

    咨询电话:0311-8862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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