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异地安置和搬迁改造优惠政策

2016-09-01 10:23:38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白泽豪
因公共利益或者实施城市规划需要政府要求企业搬迁的,经市、县政府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政策内容:因公共利益或者实施城市规划需要政府要求企业搬迁的,经市、县政府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工业用地出让价格和协议出让土地价格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

    政策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冀政〔2008〕59号)。

    办理程序:企业向所在地的市、县(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由企业所在的市、县(市)国土资源局按要求办理。

    办理部门:企业所在地国土资源局

    咨询电话:0311-6677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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