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完成节能减排承诺。2015年能源综合收入单耗为0.1051 吨标煤/万元,比“十二五”省节能考核指标值低19.77%。累计节能量为18566.34吨标煤,完成“十二五”节能量考核指标的860 %。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年排放量比“十一五”末分别减少3.47吨和0.68吨,减排比例分别为13.09%和17.68%,超额完成与河北省政府签订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承诺。
提前完成节能减排承诺。2015年能源综合收入单耗为0.1051 吨标煤/万元,比“十二五”省节能考核指标值低19.77%。累计节能量为18566.34吨标煤,完成“十二五”节能量考核指标的860 %。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年排放量比“十一五”末分别减少3.47吨和0.68吨,减排比例分别为13.09%和17.68%,超额完成与河北省政府签订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