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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绿色建筑 实现绿色崛起
——我省深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2016-09-26 14:44:13 来源:河北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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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达飞

    发展绿色建筑正当其时

    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首次把绿色与创新、协调、开放、共享作为“十三五”规划五大发展理念。明确提出要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发展绿色建筑,是建设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和城乡建设模式的重大举措,对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绿色建筑需要在“一个前提”下,满足以下“三个基本要素”:“一个前提”,即“全寿命周期”。从原材料生产和运输直至建筑拆除与再利用,都能实现“绿色”。“三个基本要素”,一是“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二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三是“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绿色建筑是增强人民福祉的伟大事业。对待绿色建筑的态度体现着开发商的基本素质、开发企业是否具有社会责任感,绿色建筑也必然为企业带来荣誉和更大效益。

    2013年国办发1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出台,明确提出以绿色、循环、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将绿色建筑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要求,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要从2012年的2%上升到2020年的50%。我省2015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了26.7%,绿色建筑实现节约标准煤17.3万吨。

    多措并举加快绿色建筑发展

    我省积极发展绿色建筑,着力推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绿色建筑政策体系、技术体系得到完善,示范项目引领有效,绿色建筑发展渐成气候。有个针对绿色建筑的专业术语,叫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它是依据相关标准确认绿色建筑等级,并进行信息性标识的评价活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为两类:设计阶段标识、运行阶段标识;三个星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星级越高,则“绿色”水平越高。我省自2010年开始,积极推进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截至2015年底,已累计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188项、建筑面积1917.67万平方米,在全国分别排第六名、第七名。

    完善体制机制,推动绿色发展。2013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绿色建筑行动方案》,随后我省也制定出台了本省市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激励政策,形成了工作互动、配合良好的工作态势。

    确立考核目标。2015年所有政府投资的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省会建设的保障性住房要继续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要达到25%、到2017年达到35%,这些都要作为考核的硬指标。

    完善标准体系。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已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我省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3(J)/T113—2015也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编制完成了《河北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并配套编制《河北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河北省绿色建筑运营标准》等系列标准规程,实现了和国家标准的有序衔接。

    提供技术支持。发展绿色建筑要因地制宜,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气候条件和建筑特点,并尽可能采用本土化绿色建筑技术。按照河北省各地不同气候、资源、自然环境和经济等特点,沿海与内陆、平原与山区、城市与乡村、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各选用怎样的绿色建筑技术好呢?为解决绿色建筑技术选择应用不合理问题,防止走入高、新、尖技术堆砌的误区,编制了《河北省不同地区绿色建筑技术分类适用目录》,该《目录》从城市、农村、平原、山区、内陆、沿海、丘陵不同地域角度,分别给出了127项绿色建筑技术的适用情况。指导在绿色建筑建设中选择适合当地气候、资源、自然环境和经济特点的绿色建筑技术,在不增加或少增加建筑成本的基础上,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和人民群众居住的舒适度,提高绿色建筑的整体质量。

    加强宣传培训。聘请国家绿色建筑专家委员会专家授课,全省累计受训人数达到 3000余人,为各市开展绿色建筑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有力地推进了全省绿色建筑工作的整体水平。在“河北建筑节能网”及时发布绿色建筑的相关政策、标准、通知及其重要信息,印刷出版了《河北省绿色建筑专刊》刊载绿色建筑相关政策、典型示范文章,在全社会普及了绿色建筑知识。

    全面推进 示范引领

    有几个绿色建筑项目是值得一提的,它们在一定意义上标志我省绿色建筑发展的高度:秦皇岛“在水一方”A区是全省第一个获得运行阶段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C区建成我国第一栋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简称“被动房”);唐山市是全省第一个把保障性住房全部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城市;迁安市马兰社区是亚太地区绿色建筑先锋奖项目提名中国唯一新农村建设示范项目,该项目还荣膺全国建筑节能“节约之星”。 迁安市马兰社区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应用广泛,如太阳能供应热水、地源热泵集中供暖(制冷)、雨水收集(雨水窖)、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厂)、中水利用(中水回收系统),是全国采用地源热泵技术供暖制冷面积最大的社区。

    绿色建筑是实现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重要的推动力,发展绿色建筑任重而道远。时代和历史都赋予我们伟大的使命,愿绿色建筑的理念覆盖每一个建筑、每一个小区、每一个城市、每一个乡村;愿绿色建筑行动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全社会方方面面都找准位置、参与进来,共同创建建筑节能省,共同打造美丽河北。

    未来集中力量做好两项工作:一是研究和建立绿色建筑理论体系,二是形成合力发展绿色建筑产业。

    绿色建筑的意义

    绿色建筑倡导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反应了21世纪全球建筑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趋势。相当于传统建筑主要遵循的安全、舒适、美观等原则,发展绿色建筑既有助于实现建筑领域节能减排,提高建筑业科技含量和水平,拉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又有助于全面提高建筑品质,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多种需求,是我国建筑业由传统高消耗型发展模式向生态环保型发展模式转变的必由之路。因此,发展绿色建筑是建设领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统筹社会经济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

    联合国政府兼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发布的《第四次评估报告》指出:发展绿色建筑不但可以节约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还可以节省有关能源的投资、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保障能源安全、减少贫困、改善当地和建筑的环境质量、提高居住者的工作效率和健康水平、创造新的商业机会带动就业等等。因此,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不但对于应对气候变化意义重大,而且对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咨询台

    什么是绿色建筑

    绿色建筑是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即:“四节一环保”的建筑。

    “绿色建筑”的“绿色”,并不是指一般意义上的立体绿化、屋顶绿化,而是代表一种概念或象征,指建筑对环境无害,能充分利用环境自然资源,并且在不破坏环境基本生态平衡条件下建造的一种建筑,又可称为可持续发展建筑、生态建筑、回归大自然建筑、节能环保建筑等。

    绿色建筑的室内布局十分合理,尽量减少使用合成材料,充分利用阳光,节省能源,为居住者创造一种接近自然的感觉。以人、建筑和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为目标,在利用天然条件和人工手段创造良好、健康的居住环境的同时,尽可能地控制和减少对自然环境的使用和破坏,充分体现向大自然的索取和回报之前的平衡。

    大事记

    我省绿色建筑的起源和发展

    2010.04.26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0.12.16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通知;

    2011.05.26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

    2012.02.13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绿色建筑技术标准》的通知;

    2012.3.2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 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3.03.28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管理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3.04.28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实施意见的通知》到2015年底,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达到25%,三星级绿色建筑面积占绿色建筑总量比例达到10%;

    2013.09.24 关于印发《河北省“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2014.01.13 关于发布《绿色施工管理规范》的通知;

    2014.01.23 关于保障性住房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

    2014.02.16 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50项以上,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

    2014.06.17 关于推动我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意见,2016年绿色施工项目占在建工程项目比例达到10%;

    2014.09.15 关于同意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批复;

    2014.12.17 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态示范城市建设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

    2015.02.13 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比率达到25%以上;

    2015.12.15 关于发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通知,2016年3.1实施;

    2016.4.7 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新建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

 

责任编辑:王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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