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天津将生态环保作为重中之重,与北京、河北持续开展了环境保护联防联控联治。
《天津市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15—2020年)》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点任务。
京津冀,一衣带水、山水相连,共筑生命共同体。
四种手段划定红线
新建项目
对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2倍量替代,提前一年完成国家“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执法
联合制定《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制度
处置
实施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会商和应急联动;加强京津冀水污染突发事件联防联控;三地环保部门联合签署《水污染突发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
经济
2014年7月1日起将二氧化硫等4种污染物排污收费平均提高9倍并实行差别化收费,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烟粉尘差别化排污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是国家的10倍,政府财政投入由2012年不足1亿元增加至2014年的36亿元
行政
印发实施《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实行党政同责,强化问责、考核,对区县环境空气质量实行月排名通报,市委、市政府共组织了三个轮次的全市污染防治大检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