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名称:众创空间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补贴
适用对象:各地可根据众创空间为创客提供的创业服务内容、工作成效及费用减免等情况,给予相应补贴。
补贴标准:具体标准由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省财政直管县(市)确定。
补贴期限:不定。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
申请材料:众创空间及入驻创业项目均要经过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批准,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补贴可由所在众创空间,每半年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补贴审核认定表、创业项目名册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入驻众创空间协议、众创空间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等凭证材料。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众创空间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资金渠道:房租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宽带网络和公共软件补贴从创业扶持资金中支出。
执行期限:长期。
依据文件:冀政办[2013]18号、冀人社字[2013]249号、冀办发[2014]16号、冀人社字[2014]212号、冀政发[2015]33号、冀人社字[2015]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