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名称:创业实训补贴
适用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学年的高校毕业生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已创业的小微企业主参加创业培训后到创业实训基地安排实训。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300元。
补贴期限:3个月。
申请主体:创业实训基地。
申请材料:创业实训补贴审核认定表、参加实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创业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和创业基地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参加实训协议、创业实训基地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等凭证材料。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资金支付到创业实训基地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资金渠道:创业扶持资金。
执行期限:长期。
依据文件:冀办发[2014]16号、冀人社字[2014]2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