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位于冀中平原,辖3镇5乡,230个行政村,总面积505平方公里,耕地49.7万亩,人口33万。安平自汉高祖时置县,因“官民安居乐业且地势平坦”而得名。素有“天下网都、红色安平、孙犁故里、孝德之乡”美名。先后被命名为“中国丝网产业地”、“中国丝网出口基地”、“国家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中国织造名城”、“中国丝网之都”、“国家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国家县域经济信息化示范县”、“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河北省十大轻工特色产业名县”和“全省首批扩权试点县”等。
2014年全县生产总值完成102.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7.3亿元,全部财政收入完成10.0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亿元,外贸出口完成3.85亿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46.3亿元,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9711元、10834元。
历史沿革
安平县位于河北省中部偏南,地处东经115°19′至115°41′、北纬38°05′至38°21′之间。东与饶阳县交界,南和深州市、辛集市毗邻,西靠深泽,北连安国、博野、蠡县。北距首都北京市250公里,距天津235公里,西距省会石家庄102公里,东南距衡水市区70公里,距京九铁路20公里,距朔黄铁路32公里,距石黄高速24公里。县境南北长29公里,东西宽32公里 ,总土地面积505平方公里。
安平县历史悠久,迄今已有2200多年的历史,是衡水市建置较早的县之一。
春秋时,安平县境域属鲜虞国。 战国时,县境初属中山国,后归赵国。秦时属巨鹿郡。 西汉始置安平县,并于县治西南25里处角邱置谷邱县,均属涿郡。 新莽时,安平称广望亭。 东汉初废谷邱县,仍复安平县;建初四年(公元79年)改属乐成国;延光元年(公元122年)乐成国更名安平国,安平县仍属之;延熹元年(158年),改属博陵郡,郡治安平城,统安平、安国、南深泽、饶阳四县。 三国魏时,安平仍属博陵郡,并为郡治。 晋时,于安平置博陵国,统安平、饶阳、安国、南深泽四县。 北魏、北齐、北周时,安平皆属博陵郡。郡治仍在安平县城。 隋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罢郡设州,安平改属定州;十六年(公元596年)改属深州;大业二年(公元606年)还隶定州;三年(公元607年)废州置郡,定州改为博陵郡;大业九年(公元613年)为高阳郡,安平仍属之。 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安平改属深州,州治初为安平,后迁饶阳;贞观十七年(公元643年)改隶定州;先天二年(公元713年)复属深州; 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隶饶阳郡;至德二年(公元757年)罢郡还属深州。五代及北宋、金时仍属之。元太祖十九年(1224年)安平升为南平州,并为州治,领饶阳;太宗七年(公元1235年),南平州废,安平复隶深州;中统二年(1261年)改隶真定路晋州。 明时,安平县属真定府晋州。 清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六月改属深州。
民国二年(1913年)废州制,县属直隶省范阳道,次年范阳道改为保定道,安平仍属之;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7月,直隶省改河北省,直领安平县;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县划归河北省第十督察区;是年10月29日安平县抗日政府建立,隶属晋察冀边区冀中区;同年9月属冀中区二专区。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秋,属冀中区八专区。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6月,改属冀中七专区。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7月,又改属冀中区九专区;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9月,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安平属华北行政区冀中区九专区;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县划归河北省定县专区。1954年4月24日,定县专区撤消,安平县划归石家庄专区;1958年11月5日,安平并入深县,1961年4月底复设安平县(含原饶阳辖区),仍属石家庄专区;1962年1月,饶阳从安平析出,县恢复原建制。同年6月27日,安平改属衡水专区。1970年,衡水专区改称衡水地区,1996年7月17日,衡水地区又改称衡水市,安平县仍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