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取消省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取消或调整省级实施的19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今后,我省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曾被称为“制度后门”的非行政许可审批走到终结时刻。
此次取消或调整的19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中,取消71项和1个子项,7项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条件的直接转为行政许可,51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67项调整为省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3项待国务院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后作出调整。
被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包括食盐分配调拨计划编制和下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审批等,涉及省发改委、人社厅等23个审批部门。被调整为省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包括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审批、风景名胜区设立审核等,实施主体涉及省教育厅、科技厅等21个部门。省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或调整为省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任何形式变相审批。
被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包括烈士评定审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等,涉及省民政厅、司法厅等18个审批部门。省政府要求,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审批;审批部门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政府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背景下,“非行政许可审批”因其超越法律规定,极易造成行政权力的失控。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是将权力关进法治笼子的切实举措。(文/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 李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