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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四次修正进一步推动改革开放

来源:法制日报  2015-03-25 14:32:59  责任编辑:丁璨

    李树忠,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学基础理论、基本权利、国家机关组织,外国(比较)宪法、港澳基本法。

    本报记者朱宁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前不久,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这一天是现行宪法32年前正式实施之日。

    回顾历史,现行宪法实施30多年,经历了4次修改,共计31条修正案。作为迄今为止新中国历史上实施时间最长的一部宪法,现行宪法十分值得纪念。首个“国家宪法日”前夕,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李树忠教授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从一个宪法学家的角度对现行宪法以及四次修宪活动进行了回顾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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