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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辛集中学

来源:河北文明网  2015-02-11 12:40:55  责任编辑:赵耀光

河北辛集中学

举办“中国梦·辛中梦”春之声诗文朗诵会,师生同台演出

河北辛集中学

学校幸福传递志愿服务队到辛集某敬考院开展尊老敬老爱老

    近年来,该校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社会和谐文明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领导重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文明创建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以书记、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主任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将创建工作纳入全校工作计划,并围绕中心工作坚持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全校教职员工的创建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积极创建,扎实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1、积极开展了扶贫帮困、奉献爱心活动。已连续4年帮扶井陉县南王庄乡塔寺坡村,共资助6万元、电脑3台,派驻工作队3人,协助帮扶村建立健身广场、蓄水池等,为孤寡老人送去米、面、油等生活用品,让困难群众感受温暖,促进社会和谐。2014年入学的高一年级安惠纳同学身残志坚,在社会、学校、老师的关心、帮助下,学习成绩优异,2014年在由共青团河北省委、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青基会、省学联共同发起的中国梦·学子行——河北省第三届青少年“自强之星”评选活动中,安惠纳同学被评为“省十大自强之星”,安惠纳同学还被市教育局推荐参加了2014年度“感动省城”十大人物评选活动(活动尚未结束)。

    2、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坚持经常。2014年度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1次,到社区和校园志愿服务12次。积极参加“讲文明、树新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和城管志愿服务队活动,组织部分教职员工到人流量较多的路口,进行交通协管疏导,提醒过往行人和车辆遵守交通信号、不闯红灯等,促进了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双提升。

    3、我校学生2011年组织发起的“幸福传递”青年志愿服务队,弘扬雷锋精神,定期到辛集市“欣鑫托老所”敬老院为老人们送温暖 献爱心;组织高三毕业生把旧书捐赠给高一高二学生;经常性的组织捡拾白色垃圾等志愿服务活动,让幸福传递,让文明成为习惯。“幸福传递”志愿服务队2014年被河北省文明办授予“河北省十大优秀志愿服务品牌”称号。

    4、把办实事好事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内容。投资90万元建设了辛中考区,投资1400万元新建学生餐厅完成主体施工,投资340万元完成了校门口周边环境改造提升工程,投资105万元完成校园监控系统,投资129万元完成校园无线网络及低音广播系统改造,投资18万元燃气锅炉改造已经完成招标,投资12万元为学术报告厅、电子阅览室、图书馆、电教室安装了空调,投资25万元完成了3#、4#学生公寓、实验楼、图书馆给水改造工程,建设了职工之家和老干部活动室,为教师更换了办公椅,在办公楼和教学楼安装了直饮水设备,利用社会资金30多万元完成学生浴室改造,小卖部进行了超市化经营和社会化改革,受到学生的热烈欢迎。

    5、教职员工积极参加“职工互助”,两年共捐款两万五千余元,全部上缴市工会,用于捐助贫困、大病的职工。

    6、全面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充分发扬民主,“三重一大”问题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健全,参与学校管理,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公布重要事项40余项,扩大了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深化教育,培养良好道德风尚

    全面加强教职员工的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学习了党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开展了师德演讲比赛、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在职党员进社区等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念,更加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组织了一年一度的体育节、文化艺术节、三八妇女节游艺活动等,组织了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了师生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风清气正,教育教学质量一流

    我校是由中国共产党亲自创办的红色学校,建校70年来,代代辛中人秉承“学不忘国,学不忘民”的校训,形成了“团结、严谨、求实、奋进”的优良校风,筑就了“朴实无华、艰苦奋斗”的校魂,我校坚持“德育立校、教改兴校、文化强校、节俭办校、依法治校”的办学思路,抓班子,抓队伍,抓管理,抓质量,教育教学质量连年提升,2014年高考本一上线人数增加至853人,创历史新高,600分以上人数达406人,珍珠班本一上线率连续五年保持100%;理综、数学被评为先进备课组;学校连年被授予石家庄市高中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和高中教学社会贡献奖。学校成为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天津大学等20多所重点大学优秀生源基地。

    2014年,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法制办授予我校河北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称号;共青团河北省委授予“河北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省文明办授予辛集中学“幸福传递”志愿服务为“河北省十大优秀志愿服务品牌”;石家庄市教育局授予“2014年高中教学先进单位”称号;辛集市检察院授予“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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