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湖北荆州电梯“吞人”事故技术调查报告已经形成,报告认定事故电梯存在盖板结构设计不合理、3块盖板尺寸与图纸不符、出厂产品零部件质量把关不严等问题。苏州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致歉,承诺积极配合事故调查,承担相应责任。
事故责任认定
记者昨天从荆州市获悉,《湖北安良“7·26”电梯安全生产一般事故技术调查报告》已经形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事故技术调查组认为,苏州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对此次事故应负主要责任,维保公司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负相关次要责任。
事故调查小组介绍,事发后,荆州市质监局根据相关意见,成立了由湖北特检院专家和荆州市质监局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技术调查组。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检验测试、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等方式,基本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完成了产生问题的责任分析。同时,申龙电梯副总经理、技术总监唐志荣,德富机电法人代表李志国以及安良百货电工代表等分别接受了事故技术调查组的询问。
申龙电梯致歉
昨天,申龙电梯在苏州吴江召开情况通报会时称,针对此次电梯安全事故,目前尚未接到任何官方性的结论报告。就事故对向女士及家属造成的严重伤害、对社会公众造成的不良影响,该公司总经理袁强现场深表歉意。
据悉,涉事电梯型号为FML08型产品,该公司在通报会上承诺:将积极配合事故调查,承担相应责任并严格按照质监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该公司将对已经销售的同类型的扶梯进行安全性自查,如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将进行整改并及时更换相关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