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直工委《关于11月份开展“党员活动日”的通知》(廊直字〔2014〕104号)要求,廊坊市第三人民医院于11月15日,在行政楼大会议室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党员活动日”理论学习活动。会议由该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李宝生主持。
大会首先学习了河北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问责的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并结合群众路线工作和实际业务工作,谈了如何在各科室防止出现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措施。
随后,全体党员原原本本地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展开了积极的讨论。大家在发言中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开启了我国依法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时代,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践行好。
通过学习,党员们纷纷表示,今后将自觉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认真抓好党纪、法律、规章的贯彻落实,抓好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切实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推动医院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