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热力公司回应:取暖费调整系谣言

来源:唐山晚报评论  2014-11-03 18:44:59  责任编辑:王春锐

    近日,一则“河北省2014—2015年度取暖费调整”的消息在网络中被广泛转发。众多网友给本报网络公众平台发来信息询问是否真有此事。记者从市热力总公司供热客服处了解到,取暖费今冬不下调,网传系谣言。

    “好消息!河北省人民政府下发201408223号文件,2014-2015年度取暖费调整!每平方米由25元调整为19元!取暖期10月25号至3月25号!”近日,这则消息在网上流传开来,让不少市民信以为真。消息还提醒:“为防止个别供热公司乱收费,请互相转发!”

    9月26日下午,记者致电市热力总公司供热客服,一位工作人员说,2014-2015年度唐山市取暖价格不会改变,集中供热的居民住房按每平方米26元的收费标准收取。同时,今冬供暖期仍从2014年11月15日开始,至2015年3月15日结束,与消息中所说的“取暖期10月25号至3月25号”不符。

    记者通过网络查询发现,全国多个省市也出现过类似消息,当地媒体均进行了辟谣。(记者杨星星)

相关新闻

两则疯转微信直指取暖费 秦皇岛多部门解答

2014-10-16 09:25:17

王长满说,秦市的取暖方式主城区以热电联网为主,另外一小部分和山海关、北戴河两区则是锅炉供热取暖。“依2003年的成本测算显示,热电联网的供热成本每平方米高于热费1元多,锅炉供暖成本更高。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