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需要一种载体,红色报刊便是其中之一。
65年前的一份《晋绥日报》上,头版一则报道中说,华北人民政府通令,定1949年清明为烈士节。这是华北基本上已解放后的第一个烈士纪念节。
发现这一革命文献的是河北省红色历史专家、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王律,去年清明节前夕,他与另外两位学者河北师大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张同乐、石家庄市历史文化研究会副会长栗永共同发起了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倡议。
未曾想,事隔一年多,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兴奋,特别兴奋!”得到消息的当天,三位学者互打电话分享喜悦。
从泛黄报纸中发现惊喜
“2012年底,我到邢台出差,从古玩市场淘到了1949年3月份的《晋绥日报》合订本,无意间翻到3月20日那期,看到设立烈士节的消息,特别意外。”在“特别”两个字上不经意加重的语气中,能感觉到,直到现在王律提起这事儿仍很激动。
9月23日,在省会王律古色古香的住所内,书房、客厅里一排排书架贴墙“列队”,文献古籍成了家中唯一的装饰。泛黄的报纸用塑料袋精心的套装起来,1949年3月20日,《晋绥日报》第一版,《华北人民政府通令 定清明为烈士节》的竖排标题左侧,报道全文如下:
(新华社华北16日电)为纪念各地在人民解放战争中牺牲的烈士,华北人民政府,于3月7日向各省政府、行政公署及直辖市政府发出通令,通知各地于清明节(即四月五日)举行烈士纪念会,进行扫墓,并在烈士碑上加刻烈士姓名,在烈士陵园中增植树木。通令并称:此为华北基本上已解放后的第一个烈士纪念节,各地应郑重纪念,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学习烈士的革命精神。“从这篇老新闻中可以了解到,新生的人民政权早在60多年前,就已经认识到纪念烈士对弘扬爱国精神、教育后人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但是随着1949年10月31日,华北人民政府撤销,当年的通令也没能延续下来。”直到王律发现那张《晋绥日报》的2012年底,我国尚未有法定的“烈士纪念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