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完善措施,严格执法。对“违法占地建房”、“乱收费”、“违法批地”、“非法买卖宅基地”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不断规范用地行为。对拒不执行政策的超占户,必须采用法律和经济手段进行调节,实行有偿占用。针对那些空闲比较“严重”的“空心村”,要深入开展宅基地综合整治,限制村庄规模外延伸展,督促开发利用空闲地,积极推进土地集约利用。
四是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在的农村绝大部分是在旧村基础上发展来的,受当时社会经济、文化等局限,已不适应现代社会路通财通的要求。路、水等设施落后及环境质量差,严重制约了人们利用村中心宅基建房。由此可见,只要对村庄实行统一规划,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村中心土地的资产价值,村中心就不会空。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各级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电视、报纸、新闻媒体等,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宅基地管理意见》,使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增强干群节约土地、依法管地的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自觉节约用地、依法管地用地的良好氛围。
也许实现“空心村”现象消失会是漫长的过程,但是我们希望农村成为环境优美的栖息家。农村会实现绿色,和谐,持续的经济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人民生活幸福、安康。